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土地研究 > 业界观点

土地流转将造就一批本土创业家

2008年12月16日 来源:http://www.cyzf.com

     中国的城市化模式跟东亚国家的城市化模式区别很大。我们类似于英国的圈地模式,即政府用非常低廉的价格从农民手中获得土地资源,然后以市场化价格出售给投资者,从中赚取巨额差价,越是基层的政府越依赖于此。

  过去很多国外的观察家对中国这种做法表示了极大的肯定,因为外资到中国来仅需支付低廉的土地成本。外资的低成本实际上是建立在农民低价出让土地的基础上。在这个中间起关键作用的就是政府的行政干预,农民没有议价能力。

  这种方式与中国今天许多经济问题都有一定关联。最直接的就是中国城市化的过程中没有造就一定数量的财富阶层。与之相反的是以台湾和韩国为代表的东亚城市化模式,这些国家第一批富起来的都是农民。这个新富阶层成为一个庞大的消费集团。中国缺少这个阶段,所以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内需始终很低,中国经济的增长只能常年依赖于国外需求。

  在这个大前提下,很多企业选择出口模式是非常合理的。而现在国内有一种看法觉得这个出口模式是不对的,所以提议用增税和货币升值等手段去打击出口。我对此观点不敢苟同。

  促进内需不应该打击出口,而是应该首先创造公平的商业环境。最近放松土地管制、允许土地自由流转的新政,很明显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土地新政会造就一批农民新富,并由此真正扩大内需。

  实际上扩大内需、改善内需,这些提法在中国一直是有的。但是1990年代,政府认为最有效的办法有两点:第一增加政府大规模的投资;第二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降低农民的最低生活标准。在我看来这些举措都是错误的,政府大规模投资去建高速公路、建水坝、建机场的前提是能以低廉的价格买到农民的土地。在非市场的环境下,这样做就是在牺牲农民的经济利益,也就是在减少他们的消费能力。所以从1990年代到现在为止,我们看到的是在中国消费与GDP的比率在逐年下降。

  让农民参与城市化过程、工业化过程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是同时还是会有很多限制。第一农民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这点实际上又限制了土地的流转,因为农民将土地转给另一个农民显然意义不大,从这点来讲跟过去改变不大;第二允许农民以集体的方式来参与土地开发,这在执行过程中又存在诸多弊端。集体是一个民主的概念,但现在中国农村的所谓集体决策不过是村长或者乡长代表所有农民行使权利而已;第三土地交易权利必须受到法律保护,在这个基础上土地归属及权利变更都不会影响土地本身的使用效率。

  如果这次土地政策能真正解决好这些问题,那么它对中国的本土企业而言将有非常强的促进作用。中国有8亿农民,这个巨大群体的需求结构将会造就一批中国本土的创业家,试想有谁能比中国本土诞生的创业者更了解他们的需求,更熟悉进入他们的购买领域的渠道,能更擅长开发适合他们的技术和产品。过去这种天然优势被人为的政策压下去了,现在如果这个优势发挥出来的话,第一会对中国本土工业有极大促进;第二会减少中国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第三会减少对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

  可惜的是这个方案没有早5年或者10年出台,这也使得我不得不怀疑这一政策的结果将会大打折扣,现在房地产热已经过去,即使如我们所料土地收益以非常理想化的方式转移到农民手中,这个收益的价值已经在大幅下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