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六大方面24项改革举措,共107项重点任务,旨在通过实施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推动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6年,建成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法治环境更加公正透明,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经营主体可感可知可及、获得感满意度高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行动方案》优化产业发展要素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向产业发展集聚。明确将优化产业项目供地程序,推动更多项目“拿地即开工”,并稳步推进“工业上楼”实施,推行企业“联合建楼”等效费比更优的建设模式。
《行动方案》称,探索在南沙区试点开展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穗港澳征信机构开展合作,建立穗港澳征信产品互认机制。建设国际人才高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产业化为导向的分类评价模式,鼓励科技人才勇闯“无人区”。优化国际人才往来便利措施,为其本人和家属提供签证申请、出入境、停居留等便利。提高外籍人才获取交通出行、支付服务、电信网络、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服务便利度。支持南沙探索放宽设立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条件,培养和引进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