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是土地流转双方流转关系确立的依据。
2、按不同流转方式,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具体分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转包,指承包方(即《转包合同》中甲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受让方(即《转包合同》中乙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流转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互换,指承包方(即《互换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指承包方(即《转让合同》中甲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受让方(即《转让合同》中乙方)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
3、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面积、用途;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为必填项目,否则合同无效。
4、流转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不得对合同内容随意进行增补或删减。应妥善保管,如有严重污损、毁坏、遗失,应及时报告乡镇经管部门作出处理。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当事人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在保留适用条款的同时,注意将不适用条款划去,避免产生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