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举例) 区 镇(乡)流转第 号(转让)
说明:合同编号,6位(流转合同统一编号,不分类型)
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转让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编号: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乙方(受让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亩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用途详见下表:
转让土地 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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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地块总数(块) |
用 途 | ||||
转 让地 块 具 体 情 况 |
地块名称 |
面积 |
等级 |
地类 |
四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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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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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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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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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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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格可调整,行数可增加)
二、转让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写,即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一)转让费标准(或金额)约定:
(二)转让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并变更或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登记;乙方要求登记的,甲方应当配合办理登记手续。
4、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5、土地转让期间,甲方不得再向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转让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转让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3、乙方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配合。
4、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解决方法
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1)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统计:
(2)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作价和归属约定:
2、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归属的约定:
3、转让土地被征收、征用依法应获得补偿费归属的约定:
4、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可以向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 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