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互换土地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不仅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化解了积怨已久的乡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2010年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均以口头协商的形式进行土地互换,此后王某在置换的王某均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条1.5米的道路供一家人进出。
2016年
双方对互换土地进行了确权登记。
2017年
合江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双方已将土地进行置换。
2019年
王某欲将1.5米的道路扩展至3.5米,但却遭到王某均等人的阻拦,因此双方发生纠纷。
2023年
合江法院判决王某均停止对王某土地的侵害。判决生效后,王某均并未主动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恢复土地以便自己扩展道路。
接到该案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均已年满六旬,且对判决有较大的抵触情绪,于是决定深入田间地头,向王某均进行面对面的释法析理,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执行干警到达争议土地现场,了解到王某均一直在对土地进行耕种,且现在地里还种有红薯,这才迟迟不肯返还。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多次做思想工作,疏解其对抗情绪,被执行人王某均终于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停止侵害的行为是违法的,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实际土地面积,双方均表示同意,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均也承诺次日将红薯全部铲除,双方矛盾也得以化解。
下一步,合江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坚持严肃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