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土地流转带来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十八里法庭承办了一件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案件,起因就是土地流转带来的纠纷。本案原告颜某某系十八里镇洪庄行政村颜方庄自然村村民,是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人。被告杨某某于2019年从博轩堂药业公司流转了洪庄行政村土地用于塑料大棚的种植,为了配合“花海”做垂钓,杨某某将流转土地中的一处水塘通过清淤的方式改造成了鱼塘。2022年由于“花海”项目搁置,杨某某退出流转的土地及鱼塘,但未将颜某某临近鱼塘的0.54亩土地恢复到以前的状态。颜某某与杨某某因土地恢复原状问题发生争议,诉至谯城区人民法院十八里法庭。
为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承办法官结合案件特点及原告的年龄状况,多方了解案情,从三个方面着手结合调解案件。首先结合庭前调解,掌握基本案情。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委托调解员与案件当事人联系,了解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及双方有无调解意向。经过调解员联系,得知双方争议较大,且原告颜某某及其老伴情绪激动,并了解到该案是经过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成功而诉至法院的。承办法官深知,如该案不能妥善解决,有可能会引发信访。其次结合庭审情况,厘清案件事实和证据。由于该案在庭前未能调解成功,承办法官在庭审中着重从查清案件事实及审查案件证据出发,从法律角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明确案涉土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让双方当事人都了解国家法律对土地流转问题的相关规定。最后结合村居法庭建设,寻求纠纷化解良方。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洪庄行政村书记联系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委托行政村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2023年8月4日下午,承办法官约颜某某、杨某某到洪庄行政村村部并联合王书记做调解工作,当时双方因争议较大,未能调解成功。之后通过承办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王书记也多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双方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于2023年8月31日达成调解协议。
谯城区人民法院一直秉承高效便民、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理念,开展“周末村居法庭”活动,以此为契机,更新审判理念,多了解群众呼声与需求,并要切实担负起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责任,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与属地政府、行政村配合化解矛盾,履行解决当事人诉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审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