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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问答

2023年08月21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什么是增减挂钩?

  增减挂钩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实施增减挂钩主要目的?

  施增减挂钩主要是为了进行跨省域调剂,将多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跨省域交易,增加县级财政收入。因此,增减挂钩交易的是建设用地指标。收益资金可用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设施建设等。

  实施增减挂钩如何产生建设用地指标?

  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国家为保护耕地,对建设用地采取的控制手段,由上级下达。在现有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管控。

  通过复垦集体建设用地将现有的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现有的建设用地规模将缩小,从而产生一定的可调整的建设用地指标。上级通过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内建设用地规模的增减量核实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

  实施增减挂钩的范围是什么?

  由于上级对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衡量通过历年变更调查数据库进行核实,因此,实施增减挂钩首要条件就是数据库内地块是农村建设用地。

  省市如何审核?

  2022年增减挂钩省自然资源厅已作出要求,现状有建筑物、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废旧宅基地才能纳入增减挂钩跨省交易,坡度大于25度以上的农村宅基地不得纳入。

  因此,上级在审核的时候,先通过变更调查数据库审核地类是不是属于农村宅基地,然后套合国家下发的坡度图审核是否有25度以上的地块,再从历年的影像图上审核是否有建筑物,建筑物占比不能低于国家要求的10%。省自然资源厅会将图斑进行分割,把地类属性不符合的以及低于200平方米的图斑进行剔除。

  为什么是农村老院子,但不能纳入增减挂钩?

  1.调查有误差的图斑。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是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更新形成的,但是在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时,根据国家调查规范,大部分地类主要依据国家下发的高清影像图进行内业解译判读,由于树木遮挡以及影像图不清晰、

  图像滞后,会有一定的调查误差,会将看不清影像的这部分宅基地调查为其他地类,不能纳入增减挂钩实施范围。

  2.无建筑物的宅基地。还有一部分宅基地只有院墙,没有房屋,但确实是农村宅基地,这部分宅基地由于无建筑物,国家会判定为“空图斑”,无拆旧区,不能纳入增减挂钩实施范围。

  3.坡度在25度以上的宅基地。坡度大于25度不是指实际有多陡,是依据国家下发的坡度图确定的,共分为五个等级(一级是2度及以下,二级是2至6度,三级是6-15度,四级是15至25度,五级是25度以上)。由于2022年甘肃省通过和外省进行协商开展增减挂钩跨省交易,并不是由国家统筹安排的,外省需要的是将农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指标,故2022年实施增减挂钩必须复垦为耕地。但是25度以上坡耕地又属于国家允许退耕换林的范围,为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故25度以上坡度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不纳入本次增减挂钩实施范围。

  4.以上三种情况均满足,图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由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要求建设用地图斑最小调查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因此省自然资源厅规定低于200平方米的图斑不得纳入增减挂钩实施范围,也就无法产生指标,从而无法交易县上在实施的时候,会将多户农村宅基纳入一个图斑地块范围,来增加单个图斑地块面积。

  增减挂钩如何实施复垦工作?

  本次实施增减挂钩工作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政策、技术指导。县上将拨付一定的资金到各乡(镇)政府,由各乡(镇)通过政府采购(或者招投标)的形式,确定工程实施单位,对拆旧区统一进行拆除和复垦。原则上由各乡(镇)政府组织统一实施,如农户自愿自行拆除复垦,可由农户自行开展,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复垦到位,费用农户自行承担。复垦后的地块原则上按权属返还农民,如若无人管理无人耕种将由村集体收回。

  农户奖补如何规定?

  本次奖补只对农户,不对农村集体组织,复垦的宅基地每户奖补1万元(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等不在奖补范围内),部分宅基地内居住多户人的,按照户数进行奖补。由于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成员享有的福利性质的建设用地,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等已经享受县政府给予的补助,在搬入新宅后应当拆除旧宅基地,并且各村社、乡镇已经签订了拆除承诺书,因此通过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等搬入的旧宅基地,实施增减挂钩后不能享受1万元奖补。

  复垦后的旧宅基范围能否修建宅基地?

  复垦后的宅基地将由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原则上可修建农村宅基地,但需要审批。首先需要乡镇政府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农转用”审批后,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复给农户修建农村宅基地,禁止未批先建、乱修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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