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农村现代化道路探索 ——基于发展观三种理念的分析
作者:刘金海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23年第6期
一、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三种发展理念
在农村现代化相关研究中,“农村”不仅是“传统”“落后”“欠发达”的代名词,而且处于“现代”的对立面;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常常与“发展”“改造”“改革”“建设”“规划”“振兴”等表述结合在一起。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农村,有“乡村改造”“乡村教育”“乡村建设”等社会实践,也有知识分子推行的“乡村运动”“乡村实验”“农村试验”等社会活动。20世纪80年代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农村改革”“农村工作”等关键词语;21世纪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先后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等表述。从“农村改革”“农村工作”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央政策文件中关键表述的变化不仅反映了中国乡村的历史巨变,也意味着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即将进入一个“质变”时期。 2003年,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正式提出科学发展观。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进行科学概括: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同时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意味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是人本主义,同时还蕴含了基于现代化的物本主义理念和基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主义理念。这三大发展理念同时反映在了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中。其中,“物本主义”推崇“以物为本”的价值取向,是发展主义典型形态现代化的追求目标;中国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以“项目”“工程”等方式推进,使得现阶段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物本主义”特征较为明显。“人本主义”尊崇人的“主体性”和主体地位等,在西方发展主义实践中表现为“人的异化”(杨寄荣,2010);但中国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不仅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而且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实质是一种“人本主义”的发展理念。“生态主义”的兴起与西方学者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有关,更与西方现代化道路带来的消极后果有关;中国则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适时提出了“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主义发展观。
二、中国农村现代化的三个具体方面
本文分析的重点是蕴含于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中的发展理念以及实践中的具体举措和表现等。在资料来源方面,除了研究当代中国农村发展历史和实践成就的文献外,更有引领中国农村发展方向的中央政策文件(特别是2006年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 (一)物本主义倾向及反思 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始于20世纪中叶,既不同于西方右翼的现代化道路,也不同于西方左翼现代化道路(Kearney,1996)。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指引下,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通过民主革命,具有现代性的国家政权扎根农村,起到了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动力作用;二是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国农村走上了集体主义道路;三是通过市场化和体制改革,以农民就业市场化和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等方式重启了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21世纪以来开始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2006年以来18个中央“一号文件”的连续出台,描绘了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图景。 在第四个阶段,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农业现代化诸多方面均有相应措施,典型的如建设标准农田,推进农业机械化,推行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循环农业;培育龙头企业、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其后历年“一号文件”不断加强、扩展和丰富各项措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最为典型的是“村村通”工程和家电下乡政策等;在网络下乡的基础上,推进“互联网+”战略;逐步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农村能源建设、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治理、村庄安全建设等。 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受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并联式叠加”特征,特别表现在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信息数字化的“叠加”之中;与之相应,各种规划、政策、项目、经费也随之而来,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基于此,当前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多以“项目”“工程”等方式推进。前者如各种建设项目、惠民项目以及各类试点项目、示范项目等,以“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为典型;后者频繁出现在党的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中央“一号文件”中,例如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仅与农业现代化有关的“工程”就有“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11项之多。 从当前建设成效看,“项目”“工程”的推进加快了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明显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村现代化程度。然而,“项目”“工程”等建设方式及其结果呈现明显的“物本主义”倾向,带来了一系列的后续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项目”“工程”等方式推进现代化建设虽然目标明确,但主要集中于那些可在短时期内取得显著成效或有显示度的项目或工程;二是注重建设路径的扩展,但没有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负面后果;三是仅注重当前建设成效,而不考虑后期管理和长期效益。从整体上看,虽然目前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呈现的“物本主义”特征是阶段性的,但不能不引起注意。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上,县域发展战略适时提出,其目的是旨在通过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然而,仅仅如此还不够,还要尽可能地避免西方现代化道路带来的负面后果,还要竭力规避以国家主导、城市主导和资本主导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二)对人本主义的推崇 现代化理论以工业化和资本化为导向,注重的是“资本”的主导权和“物”的现代化,而忽视了“人”的主体性。现代化虽然在整体上有利于社会发展,却是资本、工业和城市占主导地位,乡村、农民和农业处于被动、客体地位。这种局面必须扭转。在现代化进程中,要尽可能地避免发展上的“物本主义”倾向,并尽可能地突出“人”的主体性、主动性和主体地位、主导作用,树立与之相应的“人本主义”发展理念。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统筹战略、惠农强农支农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农村重大战略和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农村正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农民根本利益的发展道路,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尊重农民主体地位。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第二,培育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各种“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与此同时,还有了各种创新措施和援助方案,如“阳光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及“神农英才”计划和“头雁”项目等。第三,以自治为基,走共治之路。通过乡村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立新型治理体制机制等,将村民自治进一步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典型的如2022年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共同缔造”活动试点。 当代中国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发展理念,不仅超越了基于西方经验的发展主义模式,更是避免了西方现代化带来的物本主义后果,是一种人本主义发展理念。在人本主义理念之下,农民是农村社会的“当然”主人,不仅享有作为“农村主人”的“当然”权利,更是对乡村社会发展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任。这是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应有之义”:一是中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实现农民权利为中心,推进农民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的全面进步;二是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民的现代化,主要表现为通过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最终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生态主义的回归 从社会化大生产角度看农业的现代化,无论卷入市场的程度有多深,资本化的程度有多高,都不可能改变农业生产的自然禀赋特性;不论农村如何商业化和城镇化,也不能改变农村社区的自然属性特别是群体特性等。对这两个方面的认识不仅导致西方乡村浪漫主义的兴起,还进一步引起了对现代化进程以及现代化理论的深刻反省。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学者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促进了对人与自然、农业与自然关系的重新思考,进一步促进了生态主义发展理念的兴起。 在现代化这一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中,应转变基于社会形态角度的“社会进化论”,树立起基于地理演化的“群体地域化”观念,聚焦于社会形态各组成部分与自然生态要素之间的连接机制和相互关系,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的平衡协调与协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树立社会与自然生态平衡的发展理念,实现社会形态的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中国的科学发展观不仅坚持以人为本,而且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其中包含了人和自然协调发展以及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均衡发展理念。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命题。生态文明是一种将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人体生态融为一体的人类文明形态(金建方,2018),贯穿于其中的便是生态主义发展理念。对农村社会而言,应该回归初级群体的和谐共生标准,将和谐共生标准和生产主义标准对接,树立生态主义的发展理念。 乡村振兴战略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的加持,使得乡村建设和发展过程显现鲜明的生态主义倾向,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生态环境方面,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典型的如退耕还林工程、生态重点工程和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等;陆续加大了对各类污染的治理力度,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整治也是近些年来的工作重点。其次是生态农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从“生态农业”到“友好生态型农业”再到“绿色农业”,还要“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等,“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最终达到“绿色兴农”目标。最后是生态文明方面,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宗旨,总结为“宜人”“宜居”“宜业”。“宜人”主要是指文化方面,“宜居”主要体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宜业”主要体现在“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等方面。“宜人”“宜居”“宜业”三者的结合,不仅是生态主义理念在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现实体现,更是生态主义与物本主义、人本主义等发展理念有机融合的现实表现。
三、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理论总结
总结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并存。物本主义倾向反映了以现代化理论为核心的发展主义的一般特性,是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在当前阶段的现实表现。推崇人本主义发展理念,不仅实践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还是“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这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观点的现实体现,也是对西方现代化带来的物本主义后果的修正。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置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的突出地位,不仅实现了从物本主义到人本主义的跨越,还在进行着从人本主义到生态主义的跨越。 中国和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不同。西方各国的农村发展走的是一条“单线式”的现代化道路(指物本主义、人本主义、生态主义三种发展理念依次出现、前后继替),不仅主径相同,而且方向趋同。原因在于,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发展道路虽然各不相同,但发展观念是相同的,均是以现代化理论为导向的发展主义;西方各国的政策和实践各不相同,但农村衰败是不可避免的,后续的理念与政策调整虽然有差异,但在资本霸权和文化霸权的加持之下,乡村社会没有其他选择,只能逐步趋向于衰败。究其根本,在于发展主义只是解决了“怎样发展”的问题,没有解决“为谁发展”“为什么发展”的问题(许宝强,1999),这才有了发展理念上物本主义转向人本主义并继续转向生态主义的历时演进。 中国农村正在走出一条“复线式”的现代化发展道路(指各种发展理念不仅同时并存,而且相互之间既相对独立更相互融合)。原因在于,中国农村现代化则是一场有领导、有组织、有规划、有目标的乡村“建设行动”,自一开始就围绕着发展主义“怎样发展”“为谁发展”“为什么发展”这三个方面同时展开,实践中则表现为物本主义、人本主义、生态主义三个方面依次推进,共同促进,耦合式发展。这导致了中国与西方在农村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的两个根本不同:一是发展动力不同。西方农村现代化发展动力主要是外源式的资本和技术,当前中国的农村现代化建设则是外源内源并举。相较于西方农村现代化道路的单一动力发展模式,中国农村现代化则是“三管齐下”,并因此形成耦合动力。二是发展目标不同。西方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是农业资本主义,实质上是一场资本对农业、富人对穷人的持续性剥夺。中国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是农民共同富裕,既可以避免现代化进程中西方农村衰败和两极化后果,也能够弥补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短板,逐步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基础,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早日实现。 理论还在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五大新发展理念。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如何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重要部署。对中国农村现代化而言,协调、绿色和共享三大发展理念显得尤为重要。这三个方面不仅已经反映在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而且也是彼此结合在一起的,典型的如“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等举措,以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从这个角度看,新发展理念不仅能够融汇和贯通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三大发展理念,而且能够引领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总结即是,新世纪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农村正走出一条“复线式”的发展道路,不仅超越了西方发展主义思潮,更是终结了西方发展主义的历时态演进格局,形成了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的共时性局面,正走出一条中国式的农村现代化道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新发展理念,不仅超越了物本主义、人本主义和生态主义三大发展理念,还能够将这三大发展理念内在地统一起来,在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形成和谐共融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