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的合理补偿:土地价值与拆分损失按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原则,国家对征地而受损失的人负有货币给付或其他方式补偿的义务。对征用土地进行科学的价格评估后给予财产所有者合理的补偿,是整个土地征用过程的关键环节。
合理的补偿价格评估应考虑的内容:征用部分的土地价值,土地的价值一般以征用时最高最佳使用的土地市场价值为基础给足补偿;由于拆分导致剩余不动产造成的价值损失,即拆分损失(severancedamage),也就是征用后剩余部分的价值与这个剩余部分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考虑时所发生的价值方面的损失。举个例子:一块土地作为一个整体估算时其价值为200000元,当征用这块地的二分之一时,把这一半视为整块土地的一部分,其价值当然为100000元。但是如果把这两半土地分开来看的话,可能由于地块大小的改变和经济上可行的最高最佳使用发生改变,每块地只值60000元。这时的拆分损失被认为是40000元。
市场价值的含义
房地产评估,大都是对目标房地产的市场价含义存有不同的理解。美国的法院出于诉讼的目地解释了市场价值的含义,典型的有两种定义:①所谓市场价值,就是一宗财产放入公开的市场内,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能找到购买者进行出售,从中所能得到的以货币估量的最高价值,其中购买者是在知道该财产的所有可调整的使用用途和它能够实现的用途情况下购买该财产。这是在审判过程中被广泛引用和接受的一个关于市场价值的定义,是建立在美国一个加州法院判例的基础上的。②另一个法院的判例中是这样定义的:为了公用目的征用土地的市场价值,就是假想一个意愿的出售者向一个意愿的购买者出售这块土地时的交易价格,而不管这个交易行动是否是双方的一时冲动或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实际在征用时,对于大多数财产的出售者而言,出售他们的财产并非他们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