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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农村集体化是农民权益的需求,土地股份制需谨慎

2022年08月08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农村集体化是死路?未来必走股份制?认识不到位必酿苦果

  农村集体化,一提这个说法,有人自然而然想到了过去那个生产队,那个过去式的集体化情景。认为那个年代既然是苦日子,既然是大家都吃不饱饭,就不能再退回去了。就在这个认识基础上,得出一个结论,我们的农村不能再走集体化。

  老胡想说,这是多么幼稚可笑的认识和结论啊。同样都是集体化,今天的生产力水平,还是过去那个水平吗?今天大家的思想意识,还是过去那个思想吗?请不要把历史中同一个提法,想象成与历史情景重合起来。那不是科学的世界观。科学的世界观是,发展的,变化的,动态的,而不是倒退的,静止的,僵死的。

  我今天还是要分三个角度去谈一下这个错误的认识。

  第一个方面,我们今天之所以重提农村集体化,大背景是我们今天的农民群体,生存生活状况很不容易,希望改变,希望与其他群体一样,公平地享受国家发展的各种红利,不低人一等,不委曲求全。这是要改变的动机。今天的现状是,农村依旧是个体化的经济,是小农经济。原本性质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名存实亡,成了村干部经济。

  因此在这个现状上,我们提出,要想让农民重新拾起过去那种集体经济下的共享机制。就是村上的一切经济,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全体村民有权参与红利分配。我们是这个意思。这个意思的表达方式,就是农村集体化。

  但是,这个集体化,绝对不是某些人说的那样,要重新回到生产队那个模式。这是幼稚的认识,也是抬杠式的说辞。能回去吗?就算想回到那个过去,请问能回去吗?

  现在的农业机械化程度已经很高了。生产队是大家一起劳动,一起分享村土地果实。现在要大家一起下地劳动吗?所以我们今天重提集体化,正确的理解是,要把村集体土地重新归到集体名下,进行集体统一操作使用。代劳这个业务的是村委,分配劳动果实的是全体村民,无差别化的公平待遇。不再有谁家地多谁家地少这个现象。村集体土地,本就属于村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且这个共同所有,是上至老人下到孩子,无差别化,人均权利相等的机制。

  我认为,只有这样的机制,既符合了土地客观上需要连成一片进行操作,也符合主观上人人有份,人人平等的土地权利需求。

  因此第二个方面,这个农村集体化说法,实际上是指土地经济集体化,而不是一切集体化。生产队大锅饭那会儿,个人家里连锅灶都没有,大家一起吃饭一起干活,吃什么,不吃什么,都是队里说了算。个人家里的经济收入,主要也是劳动工分,用工分换取队里其他物质需要。很显然,我们今天重提农村集体化,不可能是希望这样的。所以请某些人不要混淆了是非,以为要全面恢复那个旧时代,以为又要重新挨饿。这不是很幼稚吗?

  只是土地操作集体化,土地权利人人平等,土地红利人人平等。其他的,还跟现在一样,该打工打工,该留在村里充当集体土地操作需要的人力,也是可以的。

  也就是说,老农民不必再下地干活了,统一交由村委进行了,到时候分红就可以了。

  有人问,那又如何保证不成为村干部经济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过去之所以是干部经济,是因为每家每户的土地已经责任到家,分田到户了。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东西。这些东西是由村委负责经管的。大家想想看,在自己家里已经有责任田,已经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的时候,还有谁会去关心关注那些,其余的由村委经管的东西呢。

  正是由于这种关心关注的动机没有了,才导致其余那部分,成了村干部关心的事情。久而久之,大家都漠不关心,自然就成了干部经济。

  我在这里也顺便问大家一个问题,在生产队那个时候,有没有干部经济这个说法?没有吧。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所有人的吃喝拉撒都在这个集体土地上,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指着这个集体土地吃饭呢。哪个村干部能把它做成自己的经济?他没法做成自己的,稍微不留神,还要被村民指着骂八辈祖宗呢。

  这就是说,干部经济,这是不好的现象,但是它也有产生的客观原因啊。

  那么今天再次提到的村集体化,实际就是土地集体化,每家每户的具体利益,具体分红多少,又重新回到统一的土地上面了。这个时候,它还会成为干部经济吗?所有人都盯着关注关心的事情,哪个干部能把它做成自己的经济呢?又失去了产生干部经济的客观条件了。因此,在这样的机制下,它与过去那个生产队集体化形式,有异曲同工之处,就是不可能产生干部经济。

  第三个方面,股份制是斜路。

  大家看,前面说的这些,像不像土地股份制?土地统一化了,全体村民共同所有了,土地权益人均有份。像不像股份制?太像了。但我要提醒各位,这不是股份制,我们也坚决不能走股份制。老胡前些年也认为应该走股份制,可后来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后果。

  听我说,之所以像股份制,但不是股份制。最大的差异点在于,这是村委负责制的。村委是什么性质的?它本身就是集体性质的代言人,它本身不具有营利性质。而股份制就不同了,股份制可以是村委制,也可以不是。他可以是村里的一家公司制。比如你有能耐,你把你村里全部土地承包了,还是按照刚才那个做法干,也是人人平等有份,形成股份制。但是不要忘记了,你是公司,你代表不了全体村民,你公司的经营目的是营利。不营利,你不会干这事。这就有问题了知道吗?你盈利少就分红少,盈利多就分红多,你不盈利,就没有分红。

  有人说,那村委制也是一样啊。是的,这一点一样。但关键还不是这一点,关键的一点是,村委这个公益性,代表全体村民这个属性,永远不会丢失;村委成员是村民选举产生,它不行就可以换。而一家独立的公司制,则是有利就来,无利它就走。它与村民之间,有利益分割,就会有厚此薄彼,轻重缓急。当村民对它不满意时候,是无法更换它的,因为没有那么多供你选择。

  它导致的直接后果往往是,全体村民的风险加大。有时候矛盾会升级尖锐化。为什么呢?这实际上就是把全部土地交给了资本家,由资本去运营了。我们都知道这个里面它是有利有弊的,但是总体来说,历史一再告诫我们,在资本面前,在资本家面前,劳动者和平民百姓,是捞不到什么好处的。

  这一点我们一定得认清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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