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兽药质量,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2年陕西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计划》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实施抽样、检验分离管理制度,提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检比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采样、严格检验、严厉查处、及时报告,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性规定》等要求,加强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特别是要掌握兽药贮藏条件、产品有效期、样品基数等基本知识,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样和检验行为,确保监督抽检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要深入推进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非法企业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立即依法严厉查处;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假劣兽药,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开展立案查处工作;对符合从重处罚的情形,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对相关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予以从重处罚。
各市(区)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按照“突出重点、强化预警、固本清源、扶优打劣”要求,强化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和抽检,抽检时应提高样品覆盖面,覆盖尽可能多的标称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