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已经落实到户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
国务院日前还发布意见,要建立重庆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
产权界人士认为,国务院近日连发的两道意见,对农村产权类交易所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产权市场是重大利好,可说是产权市场的政策开门红。受此鼓舞,全国已有设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的地方将可能加快推进步伐。
两道政策利好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第18条指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
该意见还指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已经落实到户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引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中介服务健康发展。
而中国政府网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制,包括要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适时将重庆纳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生猪远期市场等。
2008年10月召开的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持。
成都重庆引领土地产权交易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市场总监杨晓舫对此认为,中央一号文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及集体林权产权交易平台的建立提出了明确意见,“这对于各地产权交易所是个重要的利好,特别是对交易量小,业务范围狭窄的交易所,因为地处广大农村地区,熟悉当地情况,就地开展农村产权业务,服务农村金融市场,这些交易所具有天然的优势。”
虽然国务院批准重庆设立土地交易所的消息刚发布,实际上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土地交易所成立于2008年年末。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仪式后,举行了首场交易会,现场拍卖2宗地票,签订1宗耕地承包经营权和1宗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共有12家竞买单位参加。
而在此之前的2008年10月13日,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已率先挂牌,成为全国首家挂牌的农村交易所。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组织,2008年12月25日下午,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成都公证处的监督下,采用场内电子竞价交易方式对郫县安德镇泉水村57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成功进行了流转,实现增值率25%。竞价活动有3家有效竞买人参与,竞买底价为800斤大米/亩年,加价幅度为5斤大米/亩年及整数倍。经过多达26轮激烈角逐,最终四川金科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最高报价1000斤大米/亩年竞得。
受三中全会精神和成都首家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的鼓舞,全国很多地方的产权交易机构都已有成立土地产权专门交易机构的计划。
在2008年10月召开的中国产权市场创新联盟年会上,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熊焰透露,北交所有设立农村土地交易所的计划,正在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任高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2009年进行农村土地交易,设立专门的交易所,是天津产交中心的重要工作。
实际上,除了北交所和天津产交中心外,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州产权交易所、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等众多产权交易机构都有设立农村土地交易所的计划。近年来,各地产权交易机构都在致力于拓展新业务,而中央政策的支持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需求为产权交易机构介入农村土地产权市场提供了政策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