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我省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及省市县分担比例为契机,加强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建设。
一、严格投资标准。严格落实省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确保以县为单位,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不低于每亩3000元,改造提升投资标准不低于每亩2000元。结余资金由县级统筹用于当年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竣工决算审计结余主要用于工程维修及管护。
二、落实支出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市县分担投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认真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落实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
三、提高建设质量。要把年亩产1000公斤粮食产能作为核心目标,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突出农田排灌设施和耕地质量建设,不断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全力推进“宜机化”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努力建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四、加强工程管护。坚持“建管并重”,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建后管护,保障高标准农田各项配套设施长期发挥稳产、增效、增收功能。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对高标准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保证该种类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
五、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