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灵地镇人民政府、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和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工作人员,对灵地镇吉龙村、马寨村共两处2020年7月3日后乱占耕地建设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拆除建筑面积共约280平方米,后续将对拆违现场开展清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下一步,清流县将继续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对耕地保护的决策,按照对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常态化巡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对2020年7月3日以后乱占耕地、顶风违建的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以铁的手腕从严整治顶风违建问题,全力遏制占用耕地建房的不正之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