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宣传工作。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县、乡(镇)、村签订耕地保护暨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纳入乡镇政府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完善和巩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完善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碑的设立和保护牌的管理及维护,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大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良好氛围,增强干部群众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意识,层层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鼓励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引导农户按照规划建房,认真执行农房“三到场”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协调监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大力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加强执法监察,开展动态巡查。建立县、乡(镇)、村动态巡查网络机制,并不定期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位置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基层自然资源所定期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巡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来源:青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