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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为耕地保护注入司法动能

2021年12月05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驱车进入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一片农田跃入记者眼帘——土地平整肥沃,水渠等灌溉设施完备。谁能想到,一年多前这里曾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起的民宿,整改了许久,复垦质量仍达不到要求。

  转机出现在邵阳市自然资源局与检察机关建立执法查处配合机制后。司法介入1个月,整改明显提速,复垦平整的土地按要求铺上了50厘米厚的耕作层土壤。这一案例显示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在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方面的威慑力。

  去年,自然资源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确定试点地区,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探索以检察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方式支持推进土地执法查处工作,推动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邵阳市被列入试点,迈上了“将土地执法全过程导入法律程序”,从根源上解决土地执法制止难、执行难、修复难问题的探路之旅。试点一年来,邵阳取得初步成效,一系列探索创新为耕地保护注入了司法动能。

  精准导入司法监督

  “邵阳市山多田少、人口众多,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耕地保护压力特别大,存量违法用地也不少,选择邵阳作为试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探索意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督察三处处长姚专介绍说。

  “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要求注重发挥司法力量对土地执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为加快推进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屏障。”邵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局长王大松告诉记者。

  为更全面、迅速、因地制宜地推进试点,邵阳市联合相关县(市、区)46个部门,覆盖全市202个乡镇进行任务分解,夯实责任、创新机制,积极搭建合作桥梁。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衔接的信息平台,依托网络实现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该平台涵盖全市检察、公安、法院、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多部门,拓展连接到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处理是否到位?公益赔偿是否到位?部门履职是否到位?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能够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及时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检查。”邵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副局长蒋卓斌介绍说,检察机关这把监督的“利剑”通过共享平台,精准导入土地执法、导入乡镇基层,插到要害部位。

  二是建立专业支持机制。为协同检察机关办案,自然资源部门对林地、耕地损毁、地类认定、修复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协助开展耕地修复损失标准金额研究。

  三是建立联合行动机制。市自然资源部门从违法用地处置案件中筛选重点案件,移送市检察院进行重点监督检察,对农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建立联合专项行动制度,形成合力。市县检察机关明确各部门履职时间节点,对不作为、慢作为,告知将面临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据了解,通过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书、诉前磋商等检察监督手段,邵阳市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绥宁县“时光里”民宿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少批多占行为,超出原批准面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9.12亩,经前期整改,仍有部分违法建筑没有拆除,基本农田复垦质量不高。今年7月,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绥宁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局责成当事人对剩余1栋房屋进行拆除,并对复垦进行完善。短短1月时间内,当事人拆除了房屋,并对复垦水田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修建水渠改善水利灌溉条件,复垦质量明显提高。

  源头破解“制止难”

  土地违法行为“制止难”,一度困扰着不少基层自然资源执法者。为扭转这一局面,从源头破解“制止难”,邵阳市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按照这项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在发现违法行为后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行为人拒绝改正或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或禁止令,有效制止违法行为。

  “当事人得知自己被告上法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冻结、高消费禁止令甚至刑事处罚等法律后果,马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主动缴纳罚款。”邵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邵东市长勇瓷砖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就是行政处罚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成功显现的生动案例。

  邵东市长勇瓷砖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村组土地建厂棚及水泥坪。邵东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等内容的行政处罚。但违法行为人收到处罚告知书后没有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流失,致使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侵害。检察部门介入后,决定立案,进入民事诉讼诉前程序,违法行为人知晓了随之将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迅速退回了违法占用的土地并缴纳罚款。“从实践来看,因司法的强制作用和威慑力,进入诉前程序后,大部分违法行为人都停止了侵害,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邵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联合解决“执行难”

  复杂土地违法查处“执行难”,导致这类案件被当作“烫手山芋”,多年悬而未决。洞口县国营园艺场的土地违法问题就是如此。作为雪峰蜜桔的主产区,洞口县国营园艺场总面积2500余亩的国有农用地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然而,2011年开始,因交通优势明显,该园艺场陆续出现职工、外来人员违法建房等现象。虽然洞口县政府多次开展清查整治,但发现易、执行难,始终未能有效遏制违法态势。

  去年9月,湖南省委巡视组将此问题列入省纪委监委跟踪督办内容。为推动案件查处,洞口县检察院介入,举起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这把“利剑”,向县法院、公安、自然资源、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下达检察建议书,对该宗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进行监督。在检察监督下,洞口县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对所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及时制止违法新建、续建和扩建行为,拆除围墙、亭台、车库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70余处,恢复农用地50余亩。

  趁热打铁,邵阳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工作“一手托两家”特点,加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既要监督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促进司法公正;也要监督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综合破解“执行难”。邵阳市要求市、县、乡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土地执法查处案件行政处罚、移送、申请强制执行等信息录入信息平台,由检察机关通过平台查询、书面审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未执行的案件进行监督检察。具体包括:违法建筑应予以没收或拆除、土地应复垦复绿等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未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的;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未按规定受理、裁定、执行的;法院依法裁定执行后,相关责任单位未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执行裁定的。

  今年以来,邵阳市自然资源部门清理近三年来移送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线索56件,纳入检察监督范围,协同推进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目前已全部查处到位。

  守义持正,严肃执法,无愧人民。邵阳的探索还在继续,期待更多“长牙齿”的硬措施和协同配合的“组合拳”,为耕地保护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彭小云谢海龙王洪林

  编辑:曹悦妮赵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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