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激活农村“沉睡”资源的有效途径。为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施官镇围绕“让土地醒了房子活了农民有盼头”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一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民更有参与感了。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权利主体,为更好地发挥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职能各村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形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施官镇汲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协助各村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行使宅基地规划、分配、调整等权利的具体制度,规范集体管理行为,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重大事项程序,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权益落实,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编制村庄规划,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完成村庄分类和布局优化工作。
二是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农民住房更有价了。原来宅基地只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现在派生出资格权,资格权取得之后农民就可以用使用权去抵押或者有限期转让。这样既保障了农民的居住权利,也实现了宅基地的财产属性。施官镇依据《来安县农村宅基地保障资格权认定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对全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户进行宅基地资格权人登记确认,全镇1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计11884户37855人,目前已全部完成,共计认定宅基地资格权保障人口11429户37043人。
三是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收入更多元了。以前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用来住,但现在城乡结构发生变化,很多农民进了城,他们也要盘活自己的资源存量,增加财产性收入。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意味着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规范流转,这样既能改变农村空心化现象又能增加农民收入。该镇两试点村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率先制定农村宅基地超标准占用有偿使用细则,对农户征收有偿使用费用,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收取费用均用于集体经济组成员分红等。同时该镇两试点村利用闲置宅基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多样化生活需求,如贾龙村医养中心、彭岗村邻里中心等;通过租赁的方式盘活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就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