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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自然资源局“五强化”全力抓好好耕地保护工作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雨色清凌

今年以来,永寿县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职责定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心尽力保护耕地资源,积极破解用地难题,确保全县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坚守耕地红线。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级耕地保护领导小组, 建立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45.7万亩耕地保有量和38.4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到镇村组,夯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永寿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永寿县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要求,动员全县上下清醒认识耕地“非农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牢固树立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意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强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 广泛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等相关知识,在全县7个镇(办)的主要干道沿线、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加大宣传警示作用。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建房“八不准”及“非农化”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使耕地保护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强化动态巡查。建立完善执法巡查制度,人员向一线安排,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强执法动态巡查,加大巡查频率和密度,扩大巡查覆盖面,实行县、镇、村“三级联查”责任制,做到时间上不留空档,空间上不留死角,早发现、早制止,做到“地动我知、违规我查”,使违法用地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对于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建立与镇党委政府、城管、公安、电力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开工进行建设的、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破坏耕地或在耕地上进行非法建设的以及遥感监测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严格按职责和法定程序一律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处罚到位、移交到位、拆除到位。对在违法占地行为查处中发现的干部职工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置。

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加快盘活利用闲置和低效用地,防止土地低效利用、土地闲置等浪费土地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批后监管机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平台,督促土地利用主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避免出现新的闲置土地,为耕地保护工作增加新的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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