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农村土地巨大增值往往并没有真正惠及农民,如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盘活农村存量土地,成为本次全国两会很多代表委员高度关注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蔡继明向本次政协会议提交《关于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的修改意见》等提案,建议在原有的土地法律制度上“打补丁”,建立农民进城与农地退出机制,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完善关于自愿放弃、转让土地的相关规定,使土地这种生产要素能够活起来。
蔡继明这次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对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提出自己的建议。他强调,要严格界定政府的征地行为只限于公益性用地范围。即使对于这些公益性征地,他也建议在法律上明确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方案有争议的,在法院最终裁决做出前,不得实施征地拆迁。
蔡继明认为规范征地行为可以保障农民更多地分享到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农村土地的巨大增值,从而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允许宅基地流转以平抑房价
目前,国家鼓励的农用土地流转还只限于农业用地,而宅基地的流转一直没有放开口子。业内专家此前多次表达流转宅基地的建议,认为这样可以缓解城市住宅的供应紧张,有利于平抑房价。
“在农村居民自愿退地上,我们还没有一套成熟的办法,甚至可以说连具体手续怎么办都还不太清楚。”蔡继明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在有大批农业人口被吸收到城市中来,其中的一部分在城市稳定就业、立足安身后,就有了自愿退出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转入城镇定居的愿望。目前,我们的土地法律制度只对非自愿失去土地的补偿有系统性规定,对自愿放弃、转让土地却没相关规定,不利于土地的流转,使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不能有效配置到最需要它的地方。
加快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
据统计,我国2008年的城市化水平只有45.68%,总数为7.2亿的农民耕种18亿亩土地,按每个农户3.65人口计算,近2亿农户户均耕地面积只有9亩,属于世界上最小的土地经营规模。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使现有农民脱贫致富的企图都是徒劳无益的。”蔡继明认为,只有加快土地流转,在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的同时,使农村户均耕地达到50亩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为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