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全省补充耕地途径,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省政府与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和《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以指导各市开展农民自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民自垦耕地项目入库工作。目前,各县区自垦项目地块已基本确定,并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核查,正在组织相关内业资料编报。经统计,抚顺市拟开展第一批次项目规模总计约700余公顷。该项工作预计与本月完成,包括项目入库和申请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对项目进行复核,保障各县区自垦耕地指标顺利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