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有人向小编咨询,外嫁女是否能够获得补偿?或者是结婚了户口没有迁出去不给补偿是否合理?如何争取合理补偿?很多女性朋友都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下面小编就该问题与大家探讨!
一、“外嫁女”和“已婚女”是否有权获得补偿?
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都应当获得合理补偿,“外嫁女”直接被排除在外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其中土地补偿款是先给村委会,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谁安置谁拿钱的原则发放,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所有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拿钱后再进行分配。实践中往往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外嫁女排除在外,那么这种做法是否有依据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据此,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应当由全体村民讨论决定,因此,如果不是非经全体村民依法讨论决定,这种排除是不合法的。退一步讲,即使是通过合法程序讨论出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如果侵犯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综上,不给外嫁女分配土地补偿款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外嫁女如何获得补偿?
当外嫁女的承包地被征收却没有获得合理补偿时,其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几条建议供参考:第一要看这种决议是否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第二要看这种决议是否违反了《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第三,要对村委会提起诉讼,具体是侵犯自己的权益,还是要求撤销违法决议,要结合具体案例分析。
以上是关于外嫁女补偿的相关事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