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庞东梅
在人们迎来牛年之际,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规定,不仅让希望摆脱土地“束缚”的部分农民增强了信心,将有力地推动粮食生产的规模经营。
去年国家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被赋予合法的地位。实际上,在此之前,在经济发达省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早已存在,并且出现上升的趋势。经济大省广东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走在了前面。数字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422万亩,占农村家庭承包面积的1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法地位的确定,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
在此之后,我国许多地方继续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严格、合法流转。户均耕地仅2.1亩的经济大省浙江省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培育发展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据悉,目前浙江省56%的农户具有土地流转意向。目前浙江省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已稳定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农民人均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的比重已降到20%以下,土地已不再是农民唯一的收入来源。
农村土地流转的活跃,进一步激活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增加粮食收入。一方面,农村土地流转,使得以前小面积各自耕种的落后粮食生产模式,有望被规模经营的模式所取代。专家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有利于资金的投入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生产能力。”这对于当前粮食生产意义重大。尤其是在当前我国耕地面积紧张的情况下,再加上去年全球粮食危机的警示,提高粮食生产效率,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15.76,1.34,9.29%,吧)附加值,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争夺国际农产品定价权,都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对于农民来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让农民有了更多的选择。不愿意耕种土地的农民,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让自己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放心地去外地务工、经商,同时还从中获得了一定的租金收入。有些农民还可以在租用土地的企业里打工,免去了异地打工的难处。对于种粮大户来讲,能获得更多的土地来耕种,扩大自己的种粮规模,何乐而不为?另外,农村土地流转的活跃,对于解决近年来耕地闲置,也就是所谓的抛荒现象,可以说标本兼治,无疑将增加我国的粮食产量。根据有关人士测算,仅浙江省春季抛荒的300万亩田被流转后种起来,每年就可以增加20多亿斤粮食。
然而,在看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带来的众多利好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农民的“后顾之忧”尚未解除。专家表示:“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特别是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较小,农民的养老、医疗等问题没有保障,这制约了许多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目前,大多数农民缺乏养老、医疗保障,农民的生活支出主要还是靠土地收入来解决,土地成为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尤其对一些缺乏谋生技能的农民来讲,土地意味着全部收入,自然对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不高。
长期存在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农民自发转移就业空间小,也制约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尤其是当前就业形势的紧张,再加上进城务工、创业的农民还存在事实上的户籍、保险、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影响了农民转移就业的意愿,从而反映在农村土地的流转上面。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各地方政府都在探索有序、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各项体制仍然不健全,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专家指出:“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亟待解决流转主体发育不充分、流转中介组织缺乏、流转服务平台缺少、流转程序不规范等关键性的问题。”这都给一些不合理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据广东省农业厅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广东省流转的422万亩土地中,农户自发流转的面积占34.6%,经农户同意并委托集体统一流转面积占65.4%。村集体组织在统一流转是否代表了民意,是否是建立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有什么机构来监督,都存在一些问题,村委会民主程度的高低影响着委托集体统一流转的公平性。对此,我们应该加以重视。针对这些问题,农业部去年年底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通知》,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稳健康发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在国家政策的春风中,将不断成长,也将极大活跃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