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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宜市场主导

2009年02月02日 来源:新京报

- 解读

  “土地确权预备 承包权长期化”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这一做法是为达到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土地确权”的目的,同时为下一步承包权实现长期化做好准备。

  党国英表示,从其调研情况来看,目前一些地方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存在模糊之处,“比如有些承包合同在账面上显示有多少多少亩,但是这些土地是否真正这么大,以及到底在哪里谁都不清楚,这样就给村干部调剂留下了空间”。

  此外,文件还提出,“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党国英认为,这一中介组织应倾向于由市场而非政府主导。

  党国英分析称,近年来许多地方由村委会或基层政府组织出面收回了农民的承包地,由政府方面成立土地流转中心,再将土地大面积转包给了所谓“大户”,其背后的真正动力在于解决集体兴办公共事业的财源,因此,“行政领导应当只是做好服务工作,最好不要直接兴办营利性经济实体。” 本报记者 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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