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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章专人存,理直气更顺

2019年05月14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邵 静 张付庆

  专章专人存理直气更顺

  ——临颍县城关办推行印章专人管理办法

  村级公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公章管理使用不规范,轻者会给村级事项管理造成不良影响,重者会给村集体和村民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公章管理存在问题

  在本届“两委”换届前,公章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出现了支部书记拿不到支部章,村委会主任拿不到村民委员会公章,监委会拿不到监委会公章,为了方便办事,大部分村公章由会计主任一人保管。长此以往,就形成了村里公章随身带,用印用章不登记,管理公章无专人,这样让部分村级公章变成“随身章”、“人情章”的乱象。

  二、规范用章讲“章法”

  换届后,河南省临颍县城关办党工委、纪工委研究决定规范村级印章管理,村党组织的印章由村支部书记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委员会主任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印章。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员暂时代管,严禁管理员或其他人员私自将公章带出村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登记在册,由村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持章人对盖章内容进行把关,持章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担负一切责任。

  三、权责一致强责任

  公章专人专管,通过把住公章这一行使权力的出口,倒逼村“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要求正确行使权力,把权力的行使置于广大村民的监督之下,促进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落实,形成了稳定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公章专人管理,将村干部权力职责进一步细化,强化了权力行使各个环节间的相互制约,有利于遏制和减少个别人或少数人在村级重大事项中的包办现象,也让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更加有底气,更加敢监督。规范村级印章管理,强化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增强了村班子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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