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丹丹
一份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约有4200多名返乡农民工在家门口当上老板,带动近4万名返乡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皖北的农业大市宿州市通过帮助农民工选择投资项目、寻找市场定位、确定发展目标,应对创业实际问题,每年定期开展“接您回家”系列活动,组织返乡农民工和在外创业精英返乡创业。近日,宿州更是在安徽率先发布关于支持乡村企业家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十个方面的举措鼓励更多的乡村企业家脱颖而出。
回得来,更要留得住
1995年出生的纵春影是萧县闫集镇刘店村村民,2014年毕业于山东省潍坊航空学校,随后在徐州观音机场任售票员,月薪4000余元。在别人看来,刚毕业就能有这么好的工作很不错了,但是纵春影了解到家乡的优惠政策后,毅然辞去原有工作,返乡承包314亩农田、25亩水产养殖地、饲养5100只蛋鸭,成为了集种植、养殖于一体的双料型家庭农场主。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乡村企业家人才更是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宿州市委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才引回来,还得想办法留住;引进人才固然不错,本土人才也要侧重培养。宿州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支持乡村企业家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就是在鼓励引进人才留在本地,鼓励更多的乡村企业家脱颖而出。
宿州市的激励政策包括,在乡村企业家人才中重点培育“十佳名人”“百强精英”和“千优能手”,经评审认定、社会公示后,颁发证书。坚持梯次培养、动态管理,3年一轮,期满集中考核,“优秀”的可申请进入上一层次培养支持;“合格”的列入下一轮继续培养支持,不合格的撤销称号、不再支持。
“十佳名人”建立工作室或创新创业基地,由市政府授牌,并给予5万元-20万元资助。支持申报省“特支计划”和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重点项目。
在本地人才的挖掘培养上,宿州以乡村企业家人才普查形式掌握乡村各类人才的专业特长,企业的带动就业、经济效益、行业影响、成长需求等状况,市、县、乡三级分别遴选100名、500名和5000名人选,按照乡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主体领头人、新产业新业态经营主体创办人、环境友好型企业负责人和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业主进行分类,建立信息库,实行分层分级管理。每年县、区负责进行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市培训100人左右,并择优安排50人左右到知名高校或大型企业进行至少1次高端培训。经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开展乡村企业家人才创新创业培训,按培训结业人数给予1000元-1300元/人补贴,培训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为干事创业提供金融支持
宿州市作为安徽省农村金融改革的试验区之一,早在2015年就开拓性地实施了“劝耕贷”。“过去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和担保人,很难从银行借到贷款,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现在有了‘劝耕贷’,给农民降下了‘及时雨’。”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种粮大户李伟说。
2016年初,流转6000亩土地的李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申请“劝耕贷”,没想到竟获得100万元低息贷款。他用这笔钱购买了3台大型收割机和两台大型拖拉机,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在年底如数还贷之后,2017年1月,他又申请了100万元“劝耕贷”,用这笔钱购买了一套大型烘干设备。
“我们将继续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和农产品预期收益权及用益物权证等抵押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出粮食、果蔬、养殖、经营贷款等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产品。”宿州市农委主任张金海介绍说,还将强化融资担保服务。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优先安排申报“劝耕贷”等政银合作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企业家给予发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经金融机构认可,贷款期满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认定后,对其获得的200万元以内的商业贷款,财政按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各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企业家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信用担保或抵押担保支持,担保贷款费率不超过1%。对上市挂牌融资的,可给予2000万元以内的信用额度支持和100万元-4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吸引人才不仅凭感情,更要靠制度设计
乡情、亲情固然是吸引人才的黏合剂,但要实现人才振兴的百年大计,还需要有一揽子“真金白银”的优惠政策——宿州市委、市政府为此动了不少“脑子”。
“市财政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乡村企业家人才创业创新。”宿州市财政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各类财政支农项目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企业家人才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培训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重点支持。创办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优惠政策。自主创业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补助。创办环境友好型企业、效益显著的,经认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
此外,还将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推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农村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行“联合体+电子商务+定制种养+终端销售”模式,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六金一利”方式,强化乡村企业家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创办企业年税收50万元以上、带动100人以上就业的,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行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政策,鼓励农村科技人才带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乡村实现成果转化,经认定,按其实现增加值10%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