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建设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发挥市、乡镇、村三级网络体系作用,聘请了329名土地信息员,使违法案件,及时发现,迅速查处。
二是落实处置土地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将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制度、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络图和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等级分布示意图四块图板公布上墙,做到目标明确。对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发生的违法用地,随时举报随时到位;对乡镇发生的违法用地,接到举报后迅速落实相关国土所处理,重点案件市执法监察大队人员现场处理。
三是实行苗头备案制。将全市划分为一级巡查区、二级巡查区,并按乡镇划分责任区域,各巡查区负责人是土地动态巡查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按照“分村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对包干区内的土地动态巡查负全责,对本辖区发生的违法苗头性问题,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力争把土地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四是实行执法动态巡查挂钩负责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所负责人挂钩负责有关责任区域的执法监察工作,对执法监察工作不到位的,局挂钩领导要向局党组做出书面检讨,基层所负责人由局主要领导给予诫免谈话,工作人员给予待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