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建设用地预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政策审查建设项目,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选址规划上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地,尽量少占或者不占用耕地。
二是盘活挖潜存量用地。强化土地规划的管控引导,利用整合、置换、储备等手段,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促使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使用到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三是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加大建设项目用地动态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闲置和低效使用土地的行为。
四是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废弃、散乱、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大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中有增,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