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部门形象,近日,温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效能监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决定》,《决定》明确,把改进工作作风作为全局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是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局党委成立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内务的副局长和局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效能监察的组织、指导、调查、检查、督查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职、人人有责。
二是突出效能监察重点。重点对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从政五个方面进行督察。
三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局纪检监察办公室及基层管理股定期或不定期的采取随机抽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局系统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督察,及时通报督察情况,每季度还要书面通报效能督察综合情况。在局机关及每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搜集举报信息,拓宽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通过督察或举报等途径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局监察室发出效能告诫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效能告诫书进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的依据。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工作人员因索拿卡要、违规收费等违纪行为被有效举报一次以上的,无故缺岗、冷漠服务对象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一次以上的,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不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等二次以上的,发出效能告诫书,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报县纪委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