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滨海国土所在廉政建设中,统筹推进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厉惩处的各项工作,用“四个强化”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廉政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一是强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是强化教育,筑牢道德防线。组织全所同志系统学习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通过谈话醒廉,切实帮助同志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强化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的理念,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
四是强化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定期不定期地在全所学习会上公开用车、办公费、招待费支出等勤政廉政方面的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浙江省温岭市滨海国土所 柳加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