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六项措施”保护耕地。一是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认识到破坏耕地是违法的,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不能突破的深刻道理。二是实行耕地保护领导责任制度,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领导行政一把手为本辖区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把耕地保护各项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针对非法占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打击。四是每村设一名土地协管员,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第一线的力量,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问题。五是积极开展“三项整治”,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工作,努力实现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六是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周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