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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国土局“六注重”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2009年12月09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为及时有效查结每个违法用地案件,确保耕地红线不被突破,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今年以来,孟州国土资源局采取了“六注重”方式积极开展违法用地案件查处的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为加强违法案件督办、查办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执法监察股、法制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案件督办、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国土资源所、执法队查处违法案件的督办、查办工作;

  二是注重区域划分。为及时有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将原来“单一”的查案模式改变为分级、分区域的查案模式,即局执法队负责查处重大和领导交办的违法案件,各国土所负责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案件,并将原来带“长” 的对本辖区国土执法监察负责的责任制度下放到每个执法人员身上,实现了“国土执法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新的国土执法体系;

  三是注重办案质量。为确保案件质量,要求每个执法人员除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学习外,必须自觉认真地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国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做到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保证所查处的每个违法案件都能够达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标准,使每个违法案件都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的办案要求;

  四是注重办案时间。为尽快查结每个违法案件,结合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了案件查处工作制度,要求执法人员查处一般案件必须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向当事人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遇到重大违法案件确需延长办案时间的,须报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

  五是注重督查效果。为确保督办、查办取得实效,确定了督办、查办频率,即督查组每月对执法队、各国土所的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查,将每次的督查情况如实的记录在册,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是注重责任追究。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凡出现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姑息纵容国土违法行为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执法监察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件查处工作措施到位,今年以来,全局22名执法人员在查处的17宗违法案件过程中,没有出现一起超出规定时间办案现象,更没有出现一起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或出现无亮证执法、野蛮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形象,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矿产市场秩序。(张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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