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我市北环路以北、长青路以西的北部浅山区大量的山地、坡地资源进行摸底排查,初步拟定具备近期开发利用条件的山坡地三块,面积约3840亩, 并请市规划设计院对开发区域进行初步设计,拟定土地收购储备方案,塔北路西侧地块被确定为北部浅山区开发的启动项目。
塔北路西侧地块面积为132.66亩。其中道路占40.17亩,实际可出让土让土地占92.49亩。在摸底排查工作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配合解放分局完成了塔北路西侧地块地面附着物清点工作,清点房屋13358.81平方米,树木47452棵,围墙3074.15平方米,水泥地面(彩砖地面、地板砖地面)13845.07平方米,地下水管2517.4米,地埋电缆线430米。
根据清点结果,对照《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各项附着物补偿费用进行汇总核算,与村委会签定协议进行补偿后,为下一步土地公开出让打下基础,逐步将北部浅山区开发作为推进城市发展的新理念。(焦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郭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