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国土资源局为了有效化解土地矛盾,积极采取“四项措施”调解农村土地纠纷。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明白什么行为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保护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哪些要求是正当的,哪些要求是不正当的,把群众的思想引导到法制轨道上来,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大局意识。同时,各级调解组织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对一些不适应调解,不能拖延时间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运用法律程序解决,以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
二是加强村、组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规章进行约束。强化村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调整充实村、组调解组织,增强各级调解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保证一般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调控。
三是加大土地管理,土地执法力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征用土地必须按程序报批,严格按补偿标准给农户兑现到位。建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本着便利管理、便于耕作、消化矛盾、方便群众,对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而又必须明确保管权的土地纠纷,依法裁定,以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算机制。随着该县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城乡建设的大步推进,土地征用过程中新的土地纠纷在所难免。应坚决反对急功近利,简单粗鲁,激化矛盾的做法。对土地纠纷,特别是征地纠纷,用地单位在征地前要会同所在乡镇、村、组全面考虑征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哪些单位配合,哪些问题需要提前沟通,防范化解,做到心中有数。并与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这样就能有效预防土地纠纷的发生。(武陟县国土资源局 贾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