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孟州国土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管理,确保示范区建设质量,发挥示范作用,强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国土所所长负责本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所长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区建设的具体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示范区建设依法有序进行。为使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完善了十二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和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地力监测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听证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公告制度、基本农田替补区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员管理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奖惩制度。
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为了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机制,开展了基本农田管护网络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巡查力度,以乡镇牵头,由国土所具体负责,村以村国土协管员等为多层面责任载体,明确责任,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形成层层有落实,个个有任务的良好格局,从而形成了乡(镇)、村、组三级管理网络。
四是规范运作,全程监管。为把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好、管理好,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起,即从规划、设计、经费预算等环节进行细致的研究预算,在争取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科学、可行、操作性强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执行,实行合同管理制。这样,不仅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也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
五是抓典型,以点带面。在示范区建设上,我们始终注重典型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以收效明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为样板,总结经验,全方位、多形式地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