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楚雄市因城市建设征用各类土地4.5万多亩,仅东南新城建设征地就涉及鹿城镇11个村(居)委会118个村(居)民小组,被征地农民数量达1.35万人(其中:部分失地0.83万人,完全失地0.52万人,城市建设拆迁需安置的人口安置涉及6个社区33个居民小组1034户农户4000余人。
近年来,随着楚雄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随着土地不断被征用,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大量涌现。
近年来,楚雄市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要保证征地拆迁工作既执行到位,又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如果群众工作做得不细,就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工作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给人们思想交流和互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容易将负面情绪、错误思潮扩大化,对党群感情产生一定的分散、消解作用。
目前,就从事群众工作的主体来分析,影响群众工作和党群干群关系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问题。
立场问题。立场问题主要是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一些干部的群众立场不稳,主要有三种表现。
一是不相信群众,把老百姓看成是“刁民”。
二是不依靠群众,不攀穷亲,热衷于傍大款。特别是在发展问题上,不发动群众,不注重调动群众积极性,而是一味地找老板、依靠老板搞开发、搞项目。
三是不为群众,看问题、作决策,不是看群众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而是站在自身、小团体、少数人的立场上。
感情问题。现在有这样一种现象:交通便捷了,到基层去反而少了;通讯发达了,与群众的沟通反而难了,干部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反而下降了。有些干部整天在忙,但往上面跑得多,往下面跑得少,往发达地区跑得多,往贫困地区跑得少。这里面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还是对群众缺乏感情。一些从家门到校门、从校门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缺乏艰苦环境的锻炼、缺乏与基层群众的日常交往,与群众感情不深,吃不惯群众饭、睡不惯群众床,嫌弃群众文化程度低,嫌弁群众脏、不文明。还有些干部对群众生活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上访麻木不仁,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躲则躲。
利益问题。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利益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决策偏差和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如收入分配不公。
二是部分地方政府和单位与民争利,如征地、拆迂补偿标准过低。
三是部分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如低保救灾资金确定、保障性住房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等方面容易出问题。
四是群众利益遭到不法侵害时,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没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工作方法问题。主要表现是:不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引导、服务、协商、经济等办法和手段做群众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动不动就是行政命令、强制执行,简单粗暴,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干群关系。
一、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被征地村组及群众的期望值与执行的政策差距较大,征地矛盾突出。尽管楚雄市出台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在全省同一经济圈内属于比较高的一类,但由于对外交流信息的不对称,加之部分被征地村组及群众对拆迁补偿期望值过高,甚至是不切实际的诉求,造成征地工作在部分村组或部分群众中受到抵制,征地工作推进困难。
(二)失地农民市民化角色转换缓慢,就业形势严峻。随着楚雄市东南新城建设的不断加快,楚雄市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然而由于失地农民长期受农耕文化的束缚和影响,在很多方面仍然保留农耕传统,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从农民变为市民的角色转换,由此在生活、思维、特别是在就业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由此造成就业压力较大。
(三)东南新城安置工作相对滞后,被征地拆迁群众存在不稳定因素。市委、市人民政府为统筹考虑整个东南新城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新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直到2010年12月底才出台,目前整个东南新城的安置已完成了被征地农民安置小区规划设计优化完善工作,正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安置小区建设,但全面完成被征地农民安置工作还需较长时间,被拆迁群众的安置渴望和忧虑仍然存在,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化解矛盾的办法及措施
(一)加大征地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是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征地之前召开动员大会,向被征地村组和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
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参与征地安置工作的干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征地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影响带动作用,提高全体被征地安置群众觉悟,同时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解决。
(二)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开展征地工作。
一是规范征地工作的主体,不盲目动用行政权力进行征地。
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依规。
三是教育和监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征地工作中,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做到征地规范化、程序化、合法化,补偿标准化。
(三)建立征地拆迁补偿费拨付绿色通道机制,及时足额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力量,全力加快推进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建设,提高被征地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
(四)认真开展征地工作的清理规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健全完善征地工作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我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四个重点。
一是要把增进感情放在群众工作的首位。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情为民所系是极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基础和前提,对待群众的感情反映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始终把群众当作我们的衣食父母。
二是要把办实事作为群众工作的立足点。群众是最朴实、最讲实际的。办实事才能赢得民心。群众看干部,关键就看干部办不办实事。群众最拥护说真话的好官、办实事的好官、解难处的好官、带领致富的好官;而不喜欢夸夸其谈的“说官”、指手画脚的“评官”、虚报浮夸的“假官”、无所作为的“庸官”。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家门口,把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三是要把提升能力作为群众工作的关键。群众工作是一门大学问,做群众工作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功。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仅靠传统的群众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如今的干部队伍虽然大大年轻化、知识化,但不少干部从校门直接进入机关门,没有经历深入的群众观和群众路线的教育,基层实践经验不足,群众工作能力亟待提升。
四是要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保证。群众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决不能搞“形式主义”、“一阵风”和“三板斧”,要靠长效机制来保障。特别是在当前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元、群众诉求更加多样、群众工作环境更加复杂的新形势下,探索建立群众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尤为重要而紧迫。(作者单位:楚雄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