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土地执法工作的难题,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孟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分析违法违规用地的特点和规律,按照“超前执法、动态执法、刚性执法”原则,逐步摸索出“发现、报告、制止、查处”四位一体的执法监察模式,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健全违法案件及时发现机制。实施土地执法“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划分巡查区域,落实巡查责任,对辖区范围内建设用地情况实行“全覆盖、无缝隙”巡查,及时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二是健全违法案件定期报告机制。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每周定期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时,为提高各基层所的办案水平,1000平方米以下违法违规用地责令有所在乡(镇)、办事处基层所予以查处,对瞒报或因巡查工作失职而形成重大违法用地事实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健全违法案件联合制止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通知被占地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责令限期纠正,并对该违法行为实行跟踪监控,对不听制止继续建设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5日内组织整改。
四是健全违法案件联合查处机制。为努力推进国土资源由“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的转变。市委、市政府成立国土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国土资源与法院、检察、监察、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成员单位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相应对策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执法强度和执法效果。(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