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我省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以土地流转及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问题。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省级相关部门和南充市政府进行了严肃查处和认真整改,并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垒塘养鱼问题的通报》(川府办发电[2009]90号),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绝不允许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关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91号),对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市县政府加强对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管理,跟踪监管流转的承包地,建立结构调整项目的审核机制,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耕作层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不得以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为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种植非农作物。
二是要求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依法足额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田间、地块,确保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规划指标。同时,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层层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和保护责任与义务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及农业、国土部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
四是要求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执法监察和动态监管,加强事前防范,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坚决防止以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为名实施土地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耕地和基本农田破坏或损毁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