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土地整理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也将引起土地整理的管理思路和发展模式的转变。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融入土地整理驱动机制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现象。土地整理事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固定的项目规划模式和建设内容,缺乏创新和刺激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举措,需要一种新的制度和思想理念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适时应运而生,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运作模式将成为今后土地整理发展的主流方向。
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土地整理项目相融合的必要性。从自然属性看,在土地上的任何投入都要求产生最大的经济产出。农村土地经过多年的耕作,自然生产要素的投入已不能获得最佳回报,必须借助外力,改变土地成本投入的有机构成,改善其利用方式。土地整理项目的投入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正是提高土地技术成本有机构成的有效措施。从社会属性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都有其客观存在的规律性及其合理性。解放初期,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对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产品与其他行业产品利润差距的扩大,耕地撂荒和粮食安全对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出台了鼓励和促进土地整理新政策,期待解决上述问题。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设极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改变了农民与土地的生产关系,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
世界金融危机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土地整理的有机融合。世界金融风暴对中国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农民工的返乡使得农村短时期内积聚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急需好的措施和政策对这股强大的力量进行疏导。将土地整理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机结合起来,组成农业产业集团或引进大型农业企业对土地进行集中经营和管理,形成产业化的生产模式,不仅能为农民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还能让农民通过土地地租和工资进行生产和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建立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础上土地整理模式分析
一般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在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后模式,另一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前,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在后模式。
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在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后模式分析。在进行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土地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目前发展的主流趋势,在湖南省长沙市已有具体的实例:2006年实施的宁乡县夏铎铺三桥村土地整理项目,引进全国最大的蔬菜生产供应龙头企业——福州超大集团,该集团统一从农民手中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20年,实现了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当地农民成为产业工人。2007年实施的浏阳市淳口镇土地整理项目,引进浏阳市金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项目区1135亩适宜种植烟叶的耕地以374.63万元作价入股,实行以烟叶为主的轮作制度,通过签订劳务协议,使项目区农民转变成为产业工人,增加就业劳动力的同时提高了农民的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前,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在后模式分析。该操作模式由于土地整理政策的限制,目前还没有可以参照的实例。但这种模式操作方便,管理简单,如果能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为后期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产生巨大的效益,同时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这种操作模式有几个重要的转变:项目设计和实施的对象变成单一企业或集团公司,能较好形成一致性的意见;项目利益主体由流转前的千家百户变成一家单位或数家单位,减少了权属调整和施工协调的难度;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土地承包单位可以全程参与;可以集中部分的社会资金用于项目区建设,减轻政府投资的压力;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的工程利用和管理将趋近最优化,产生的效益也趋近最大化。
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整理模式前景展望
以土地整理为平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建立以土地整理项目为先导,通过引导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逐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到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土地整理行业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现了农民富裕,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使得土地整理工作融入政府体系,从而引导其他部门自觉的参与和关心土地整理。
通过土地整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机结合促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规模经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分散的土地使用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引导和鼓励集体经济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可实现土地经营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里,个体经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处于劣势,只有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规模经营,从多渠道多方式获得收益,搞活农村经济,才能使农民群众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只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投入与产出利益实现了最大化,才能使农民真正富裕起来了。
通过土地整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机结合使项目投入产出最优。从2000年开始,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惠农政策在农村土地上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多年项目实施的经验表明,土地整理项目的投入和产出还远没有达到最优化,资金的使用并没有实现预期的效益。土地整理项目的特点是在其建设过程中,成本的投入较为固定,要实现投入产出最大化,必须改变经营思路。根据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要提高产出必须提高土地成本中的技术有机构成,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资金是土地成本构成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加大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资金的投入,使项目的产出效益达到最大化。
通过土地整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产品的深加工。单个农民生产的农产品较为低端,创造利润空间有限,难以达到致富的目的。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促进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实现农产品的规模经营和深加工,较大程度的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通过土地整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地方经济长远发展。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在进行过流转的土地上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可减少农业企业和集团公司前期基础设施投资的困难,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地租、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创造更多的利润,实现企业做大做强的长远目标,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作者:曹湘潭 曹 磊 卫学众
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