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最牛“田中房”
都是绿油油的稻田,一幢住宅楼独立建在稻田中特别抢眼。“房子是5年前开始造的,村民不断举报,但这房子已经造好了地下室和地面3层。这几天,房子的主人又运来砖头堆放在路边,看样子还准备往上造。”日前,《市场导报》“阿德哥讨说法”栏目接到东阳市千祥镇前马村村民委员会投诉,记者专程赶往现场采访,当地村民如是说。
定桩丈量被移花接木
涉嫌违法建房的主人名叫陆俊扬。据东阳千祥前马村村委会主任陈国宝介绍,早在2004年2月,陆俊扬以家中住房困难为由申请建房用地、建房三间,占地108平方米;同年11月,前马村“两委”为陆俊扬建房地基安排问题,向东阳市国土资源局递交要求审批建设用地的报告;同年12月,东阳市政府批准了216平方米建房用地使用手续,其中建房面积108平方米。在村里上报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表附属材料地形图、平面布置图中,已明确建房地基安排在“房屋前一排”的建设用地上。
另据东阳国土部门材料显示,2004年12月1日,由东阳千祥国土资源所土管员俞跃群和前马村部分干部参加,将陆俊扬的地基定桩丈量在宅基地上。当天,俞跃群填写了定桩丈量申请表,并交由在场一起参加定桩丈量的村干部签字,以后再由千祥镇联系前马村的镇干部、村镇规划员和村主要干部补签字。此后,陆俊扬就开始动工建房,其认为现在造房地就是当初定桩丈量所在地。
而事实并非如此。陆俊扬自建房打桩施工起,当地村民们却发现其并未在审批下来的“房屋前一排”宅基地上造房,而是将房子造在了离该宅基地约50米远、陆俊扬舅舅马加德向村里承包的一块农田中,即引发村民举报。
村主任陈国宝说,“当时,房子的四周都是农田,这突兀的房子顿时成了前马村以及附近村民关注焦点,有人还打听说这是不是哪个‘大官’家的房子,不然在土地管理如此严格的今天,有谁敢这么做?”
对此,负责三联片国土管理工作的土管员俞跃群曾解释,他们去定桩丈量的时候是按照图纸上的地块丈量的,而不是陆俊扬现在造房子的这块地方,因为审批的时候他曾去现场看过好几次;他们发现问题后就给陆俊扬发了停工通知书,还去执法拆除过,可事后又在造了。
村镇规划被“田中房”破坏
是谁同意批地给陆俊扬造房?批地建房的位置到底在哪里?“陆俊扬的宅基地是上一届村委会审批下来的,但审批的位置绝不是他现在造的这个地方。”村主任陈国宝在陆俊扬涉嫌违法占地建房现场告诉导报记者,那时候,村镇规划还在制订中,陆俊扬报批的时间是在正式规划图纸下来之前。但是,陆俊扬造房的位置正好是在正式规划图纸的三、四幢之间,其所为把村镇规划破坏了。当时,村里给陆俊扬定桩丈量的时候,是排在第一排,而不是现在的地块。造在现在的位置,是陆俊扬自己的主意。陆俊扬开始打地基的时候,就有村民向东阳国土部门举报,国土部门为此也发过停工通知书、执法拆除过,但见效不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陆俊扬的房子与道路原来还隔着几米宽的农田,后来道路加宽到10米才变成现在一边靠路的样子。陆俊扬的父亲曾对当地媒体解释,儿子陆俊扬的住房很紧张,之所以造在这块陆俊扬舅舅马加德的田里,而不造在批给他的宅基地上,是因为审批下来的地块是在别人的农田上,农田主人是不会同意给陆俊扬造房的。
对此,村主任陈国宝反驳说,这片宅基地规划用途就是建设用地,只要有指标农户审批下来安排在哪一块地上,村里就会调整解决,不存在只有自家的农田才能造房子的问题,如果村民们都像陆俊扬那样不按规划建房,全村农户宅基地还不乱套?
处理违法被数次搁浅
对于涉嫌明显违法行为,村委会及职能部门怎么不去积极处理?“要说处理‘田中房’并非易事。”村主任陈国宝拿着有关材料无奈地解释,村民间或都沾亲带故,村里在陆俊扬刚开始做宅地基时曾提出,可以将每间1万元的造田费退还给他,条件是要求他按规划造房,未果。
2005年5月,东阳国土局曾作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陆俊扬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109.08平方米动工建房,作出“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09.0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责令对非法占用的109.08平方米土地限期在2005年7月31日前复垦并退还土地”的处理决定。
2006年2月,东阳国土局对陆俊扬未履行处罚决定,向东阳市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同年3月,东阳法院以东阳国土局“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等为由,作出不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
2006年6月,东阳国土局又曾作出《关于撤销陆俊扬建房定桩丈量申请表的决定》,理由是2004年12月该局与其他部门对陆俊扬建房的丈量定桩和签署定桩丈量表行为违反规定程序和位置定桩,系错误行为。同年8月,陆俊扬不服《撤销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同年10月,东阳市人民政府复议认为,当初千祥国土资源所干部、前马村主要干部到场丈量定桩,千祥镇政府联村干部、规划员事后补签确认,属共同履行了丈量定桩职责,如需变更和撤销也应由相关主体共同作出,故作出撤销东阳国土局的《撤销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2009年5月,东阳国土局与东阳千祥镇政府共同作出《撤销决定》。
一起并不复杂的涉嫌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为何前后长达5年时间仍制止不了?东阳国土局法规科科长张美珍以“采访要找新闻发言人”为由婉拒;东阳千祥镇政府纪委书记室申屠先生称不接受电话采访,要求导报传给盖有公章的书面《咨询函》,而后却没下文。
东阳千祥前马村村主任陈国宝说,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是协助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管理等工作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村集体土地,他们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集体权益不受侵犯。记者也将对此作进一步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