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推进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笔者注意到,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问题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三不得”。
“三不得”就是: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2008年12月10日新华社)。
“三不得”是土地流转的硬杠杠。土地流转本意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但是,需要廓清的是,不能因土地流转而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时下,农村土地尽管承包到各家各户,但农民只有承包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仍然为集体所有。
重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这一条,实质上就是重申一个原则:土地不能私有。而自从媒体传出出台土地流转的政策以来,国内外一些媒体就揣测中国可能搞土地私有。重申“三不得”,就是要来一番正视听。
土地流转另一个前提是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这一点似乎也不难理解。中央提出18亿亩耕地是确保后代吃饭问题的一个底线。“十一五”规划确定五年内一定要守住耕地不少于18亿亩的土地红线,但是到2006年底,距离18亿亩的红线仅剩下了2700万亩。为着确保底线,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实行严厉的措施,包括国土资源部所推出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办法。事实上,由于屁股指挥脑袋的原因,特别“土地财政”情结,一些地方基层对土地开发情有独钟。媒体报道,目前,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大都超过财政预算的三分之一。有消息称,位于皖北的淮北市,从上到下正在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的紧急部署,同时各类开发区也掀起了扩张热潮。“我们这边开过多次会议,一致的语调是,只要有人来投资,我就有土地”,淮北经开区的官员这样说。国土资源部的官员表示,在这轮投资大潮中,要警惕开发区违法圈地、盲目扩张的苗头。
前些时候,北京市平谷区良庄子村将拥有的万亩山地通过拍卖流转承包权一事遭到流拍,主办方称拍卖标的还不符合流转条件,必须办理林权证、土地使用证。这个初始传出被媒体称为“农村土地流转第一拍”为何会流拍?不言而喻,林权证、土地使用证没有依法办理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而据平谷区官方云:良庄子村改变土地用途的流转涉嫌违规,这就值得人们思考。尽管良庄子村万亩地是山地,但同样是属于土地管理范畴。一旦用途改变,由种植的林果树变成搞什么房地产,那么,同样会招致严重的后果。而媒体透露,除台商李复圣外,一家北京的房地产公司和一家来自山东的个人投资者都将参与竞拍,三家竞拍方都希望利用待拍土地开发旅游业。这就告诉人们,良庄子村万亩山地有转办房地产的可能。因此,当地官方对良庄子村土地流转第一拍表示担忧也不是没有理由。把住土地用途这一关,就是防止某些地方利用土地流转契机侵占18亿亩耕地。
土地流转再一个前提是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土地承包权的问题上,让农民有更多的利益和更大的“话事权”。土地的规模经营必须以权利人能完整行使其权利为前提,这个权利人就是农户。有些地方政府不管土地的权利配置,直奔规模经营的目标而去,结果就是滥用其强制性权力。而在过去,一些地方基层,为着开办所谓开发区,往往使用强迫命令的方式收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事实上,分析一些地方基层在开发土地问题上之所以与农民群众产生矛盾,根本原因是农民利益被弱化了,地方政府利益强化了。为着确保农民权益,就得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让农民群众在土地流转中真正有“话事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土地流转提出“三不得”,也就是出示硬杠杠。硬杠杠既是纪律规定,也体现法律精神,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