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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农民增收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和核心

2008年12月15日 来源:绥化日报


  胡世英在青冈县调研土地流转情况时指出本报讯(特约记者)11月6日,市委书记胡世英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到青冈县进行调研。他指出,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要首先考虑农民增收,这是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要从制度上、措施上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收益,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和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永清陪同调研。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越来越得到青冈干部群众的认可和欢迎,也在实践中探索出宝贵的经验。他们重点尝试了项目牵动、龙头企业牵动等运行模式,其中,长林集团通过与农户“一定三年、一年一兑现”的方式,从芦河镇拥军村农民手中流转了2000多亩耕地发展黏玉米,使农民亩收益660元。胡世英对长林集团这种方式给予肯定,并评价说,3年时间可以预见,可以保证农民在国家粮食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后确保从土地获得收益。

  青冈县民政乡公平村眼下最红火的是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一栋温室里西红柿正处于盛产期,在另一栋温室里,今年从山东寿光引进的桃树长有一米多高,正处于休眠状态,明年九、十月份就能产果。像这样的温室村里有12栋,还有11栋大棚。这是村里通过把农民手中的土地流转过来,依托国家项目建起来的,他们把温室和大棚再转给农户,成立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经营。胡世英走进温室,了解土地流转模式和果菜的长势,对公平村通过专业合作社把土地集中起来,重点发展城郊型设施农业,力争实现县内居民冬季吃上自己生产的果菜感到十分高兴,他说,公平村专业合作社体现出鲜明的特点,它有组织、有引导、有带动,还拿到了正式的工商执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实体和经营者,农民在这种组织里有了增收保障。胡世英还说,看你们的规划,3年内要发展温室50栋、大棚1200栋,实现户均3栋大棚,户均增收3万元以上,这就需要找专家帮助进行规划,更多地种植高效品种,获得高效收入。

  胡世英还在公平村农机合作社召开了有县、乡、村和龙头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土地流转的意见、呼声和打算。在座谈时,胡世英说,建设新农村,发展生产是基础,而农业生产的发展最终将决定于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程度。现在,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这种势头我们要积极引导,特别要考虑和尊重农民的普遍愿望,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当前,要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劳务输出业和畜牧业,重点解决流转后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好形式,但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要选准一个好项目,要有好的运行机制,同时要把利益分配问题解决好。

  胡世英还来到青冈工贸园区了解新上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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