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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湖南省长沙县土地整治“宇田模式”

2013年04月18日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吴强华 黄远峰 陈炳

 中央领导近期提出,要以农业现代化支撑新型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土地规模经营是前提;而土地规模经营,又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基石。那么,土地整治如何创新,以更好地支撑、服务农业现代化进程呢?

  湖南省长沙县“企业自建、以补代投”的“宇田模式”,土地围着产业“整”,有力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让真正种地者整地

  “小块变大块”的土地整治,为现代农业搭建了平台。随着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势头强劲。

  然而,以往的整治模式,土地整治的施工方,与整治后土地的实际流转方往往不一致,这使得项目的施工设计、工程质量等,难以满足产业实际需求,影响了土地整治效益的发挥。

  2007年11月,长沙县春华镇311户农民联合,自发组建长沙县宇田蔬菜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元。合作社于2008年~2009年在长沙县春华镇春华山村分批流转耕地1200亩,从事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宇田的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成为长沙县土地整治创新的试验田。“民营企业做现代农业,国土整治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宇田农业总经理张俊杰表示,“标准化基地的建设都建立在土地整治的基础上,这一步完成得不好,后面的环节都无法实施。”

  2009年2月,长沙县政府在春华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基地建设扶持政策,同意县国土资源局在基地内进行土地整治改革试点。

  于是,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将宇田合作社土地整治项目作为土地整治补助项目实施,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农业产业需要,自筹资金、自行施工开展整治,采取“服务产业、计划管理、企业自建、以补代投”的模式,整理一片,验收一片,补助一片。

  政府“以补代投”,让真正种地者围绕产业需求自行整地,是长沙县土地整治改革试点的核心。在国土资源局的支持下,2010年,宇田合作社在春华镇金鼎山村流转土地2400亩,从事蔬菜设施栽培基地建设;2011年,在春华镇武塘村流转土地1600亩,从事有机蔬菜基地建设。

  张俊杰介绍,宇田合作社已累计在长沙县集中流转土地5200亩。2011年,合作社主营业务收入1379万元,毛利润168万元,纯利润91万元,带动农户增收240万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及设施总投入2150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1850万元,毛利润196万元,纯利润102万元,带动农户增收245万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及设施总投入3248万元。

  土地整治的效应逐年显化。经过两年的建设,长沙县宇田蔬菜专业合作社2009年被评为长沙市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2010年被评为湖南省为民办实事示范合作社,2010年被评为长沙市标准化生产基地。2011年,基地取得绿色认证和有机转换认证,产品直销香港市场。宇田牌优质大米分别荣获第九届农博会金奖和第六届中国稻米博览会金奖。

  “宇田模式”的多赢效应

  宇田合作社的试点创新,被誉为土地整治的“宇田模式”,其具体运作方式为:企业或个人自筹资金开展土地整治,自己负责项目申报和建设,政府负责审批、验收并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分三类,一类每亩2400元,二类每亩2000元,三类每亩1800元。据了解,目前补助资金约占整治项目投入资金的60%。

  种地者花自己的钱、按产业需要整地,这一全新的运作机制,让“宇田模式”实现多赢——“提高了资金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施工质量,减少了矛盾纠纷,扶持了产业发展。”长沙县国土资源局测绘总工程师龚毅如此总结“宇田模式”的效应。

  由于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开展土地整治,政府对整理项目实行“整理一片、验收一片、补助一片”的管理模式,省去了招投标费用、管理费用、协调费用、项目变更费用、施工单位的利润等,把每一分钱都投到了工程项目上,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率。“以前,只有70%左右的资金花在项目施工上。”龚毅透露。{Npage}

  新的运作模式免去了标书制作、投资评审、公开招投标、项目变更审批等程序,项目实施前,土地已经实现流转,减少了因施工诱发与当地农户的矛盾,更有利于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抢抓工期,加快进度。龚毅说:“以前项目实施时,会受到很多农户个人利益因素的干扰。现在,可以有更多的精力考虑产业的发展和项目区整体规划。”

  更为重要的是,施工单位是在花自己的钱整地,整治质量将直接影响未来产业的发展,因此,他们在施工过程中更加注重实际需求,注重质量。

  通过土地平整,项目区长年无法耕种的400余亩土地恢复了正常耕种,有效耕种面积增加10%以上,新修田间机耕道路18500米,硬化道路5800米,改善了农机耕作和运输条件,极大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

  张俊杰说,蔬菜基地对土地整治的要求,与水稻基地对土地整治的要求不一样。合作社自己实施整治项目,更符合产业的实际需要,避免实行统一模式整治后,不同的产业还要对已整治土地进行再改造,形成重复建设。

  更让张俊杰欣喜的是,土地整治项目的先行启动,吸引了其他配套支持项目的跟进。据悉,水利、农业等部门连续4年立项,总计投入约1000万元,建设了基地主引水工程、排水渠道等配套设施。

  现代农业呼唤土地整治创新

  土地整治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紧密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益。

  “宇田模式”为土地整治与产业发展结合,找到了可行路径。

  然而,“宇田模式”的推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龚毅指出,一是企业要有实力,先行垫资整地;二是产业要有前景,实现可持续发展。

  推广过程中,“宇田模式”存在的潜在问题也不容忽视。企业自行整治,在施工过程中只重视施工效果,而忽视过程资料编制,给工程审计及核定补助标准造成困难,并可能导致套用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将主要精力用于工程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审计,从过程监管走向结果审计,并在完善资料管理、提高整治效益方面强化服务和指导。

  还有,“宇田模式”的推广,仍存在基层国土资源部门难以破解的政策瓶颈。一是“宇田模式”与工程建设项目“五制”管理存在矛盾,在补助资金支付时,有关手续难以满足现行财政支付政策要求,给补助资金拨付带来困难;二是土地综合整治缺乏明确的分类标准,给工程验收、补助核定带来困难。如:种植水稻和种植蔬菜对土地整理的要求不同,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工程的造价,也比水稻基地建设工程造价高很多。

  “‘宇田模式’政府没有任何风险,可否对补助标准实行分级管理?”针对目前存在的政策制约,张俊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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