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桂走廊的狭长平原,坐落着全州、兴安、灵川、临桂、永福、平乐等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素有“桂北粮仓”之称,其中全州被列为全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成为我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沿。与此同时,作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桂林也面临着保障发展的压力。
为缓解保发展和保耕地的双重压力,近年来,桂林市积极探索多种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耕地保护路子,连续4年获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并连续10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规划统筹,保发展不牺牲耕地
桂林作为全国首个以城市为单位建设的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在国家旅游综合改革着力打造的“一省(云南)一岛(海南)一市(桂林)”格局中,居于“三分天下有其一”的重要地位。2012年3月,国土资源部将桂林市列为全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对这座城市来说更加举足轻重。
“必须以规划统筹耕地保护工作,在发展中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涛深有感触地说,保障发展用地不能总是打耕地的“主意”。
保障发展不以牺牲耕地为条件,桂林市有过不少成功先例。
位于临桂县境内、占地面积1500亩的会仙工业园项目启动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创新供地模式,选用一片丘陵作为工业用地,仅占用微量耕地,就解决了园区建设用地需求。而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更是没有占用一分耕地。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从规划上入手,以规划作为“龙头”,统筹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桂林市基本农田保护三年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三年规划》和《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耕地保护的责任、目标、方向和措施。在工作方法上,积极探索耕地补偿激励机制。2011年,市国土资源局拿出12公顷用地指标,奖励龙胜等4个耕地“占补平衡”成绩突出的县,并在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优先照顾。市政府每年还按每亩1元的标准落实经费,为各县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该局还在广西首开先例,邀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编制了《桂林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明确了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促进了耕地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
万村整治,让山水与农田同辉
独特的山水风光,是大自然对桂林的最大恩赐。在经济快速发展、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下,桂林市如何保护大自然的这份宝贵遗产?
在刘涛看来,从桂林的自身实际,没有农业、没有生态,就没有旅游,桂林市“双保”工作一定要结合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用地改革试点城市的特点,在保护中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龙胜梯田具有无以伦比的旅游价值,但其耕地属性没有变,也不能变。我们通过土地整治实现对生态环境、田园风光的保护,让游客感觉到不但桂林的漓江美、桂林的田园更美。”刘涛告诉记者。
围绕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桂林市开展了千乡万村土地整治工程,为秀美山川增光添色。2009年以来,先后争取到13亿元专项资金,开展了57个土地整治项目,力度之大在广西罕见。
全市建立了集中涉农部门力量的资金投入机制,按照“集中资金,重点投入,规模整理”的工作思路,整合资金向基本农田示范区转移,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形成了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为打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全市2009年土地整理项目已全面完工,2010年项目推进率达80%以上,2011年项目全部开工,2012年项目绝大部分完成规划设计评审。桂林至阳朔公路两侧的大面积土地整治,已从规划进入到实施阶段;龙胜梯田整治首开全国梯田整治先例,完工后将新增耕地36.89公顷,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传统农耕文化。
按照规划,到2015年,桂林市将力争推进基本农田整治2.5万公顷,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4800公顷,使全市标准农田占耕地比例提高到75%以上。{Npage}
盘活“闲地”,减轻保红线压力
一边是保障发展用地的刚性需求,一边是保护耕地红线的现实压力,两者之间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桂林市统筹用好国家土地利用政策,用政策解决用地指标紧缺的瓶颈,减轻保护耕地红线的压力。
2012年,桂林市通过统筹运用先行用地、区位调整、增减挂钩、盘活存量、征转分离、只征不转等报批方式,落实项目用地指标4024.22公顷,有力保障了漓江防洪及补水工程、园博园、西二环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从2012年6月起,该市还率先在全区启动了2007~2011年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新征收土地503.15公顷,征地率由原来的86.09%提高到91.3%;新完成土地供应1455.39公顷,供地率由63.78%提高到78.85%。对批而未用土地“开刀”,有效盘活了一批闲置土地。
针对日益严重的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趋势,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坚持“堵疏结合”,每年从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抽出50公顷用于保障村民建房。同时,在全市推广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的“兴安做法”,制定《农村村民建房奖励办法》,鼓励农村建房不占或少占耕地。对在荒地或原宅基地上建房两层以上的,该市分别给予每户4000元、8000元补助,并免交一切办证费用。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面,桂林市始终围绕“零约谈、零问责”目标,重拳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最新卫星遥感监测显示,2011年度全市共有401个违法用地图斑,立案率达100%,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99%;全市21个矿产违法图斑也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实现了“双零”目标。
市国土资源局每年争取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加强对基本农田档案资料、农保标志牌、界桩等设施的制作和维护,全市138个乡镇已全部按期完成标志牌制作,配备以村干部为主的土地巡查协管员1000余人,完善了基层监管网络体系。
截至2012年底,桂林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8.6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稳定在36.5万公顷,超额完成了自治区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耕地资源“数质同升”的目标。
(记者覃宇扬通讯员黄尚宁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