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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模范区”的吴中实践

2012年06月25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吴中区位于苏州市南部,东连昆山,南接吴江,西衔太湖,北依苏州古城区、苏州工业园区。全区拥有陆地面积742平方公里,太湖水面1459平方公里,环拥碧波太湖的五分之三;辖7个镇、8个街道和1个国家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户籍人口60万、外来人口超60万。

  2011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700亿元、70亿元,分别增长16.3%、20.6%;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5.5亿元,增长25.5%。

  多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被省国土地资源厅评为“全省百矿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土地执法模范先进单位”和“土地执法模范区”;区国土分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夯实基础

  营造创建氛围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是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对此,吴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作为提升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主要内容,列入全局性、首要性、长期性的工作重点做到“四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巩固以往取得的创建成果,源管理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全力实现我区“零约谈、零问责”目标。今年,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了“土地执法模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区国土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土地执法模范乡继续紧紧抓好“土地执法模范区”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区国土资镇和土地管理先进村活动”的通知》。各地也相应调整了“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领导小组,落实创建工作方案和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气氛。

  二是指导培训到位。今年,区政府进一步细化创建的工作要求,在去年有4个乡镇获得市级“土地执法模范乡镇”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向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择优推荐4个“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单位。还召开了多次三级联创业务培训会和创建活动专题研讨会,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土地管理先进村”进行了专题指导、培训和布置创新特色和亮点课题。

  三是层层落实到位。去年,我区开展了创建“土地管理先进村”活动,全区有44个村(社区)获评。今年,区政府继续开展“土地管理先进村”创建活动,创建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在去年基础上,各地通过“以点带面”,在每个村(社区)都建立了土地巡查台帐,并配备了1至2名专职土地管理人员,将巡查信息及时反馈国土部门。国土部门每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地政府,作为年底目标责任考核依据。目前,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部实现了土地管理制度上墙。

  四是考核评比到位。根据年初我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和土地管理先进村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专门对“土地管理先进村”创建活动进行了验收,共有57个行政村(社区)被评为“土地管理先进村”;我区推荐的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吴中经济开发区、木渎镇、胥口镇等4个“土地执法模范乡镇”申请单位顺利通过了市级考核验收组的验收。通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广大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得到了很好落实,进一步理顺了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关系,优化了土地执法环境,有效地杜绝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涉土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创新机制

  优化执法环境

  根据土地执法监察在新形势、新要求,以及按照《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局把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列入全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重点完善了三项机制:

  一是深化执法联动机制。强化执法网络建设,健全区、镇、村三级巡查网络队伍,落实专职监察巡查人员55名、镇村二级义务监督员182名、城管队员224名,通过将镇、村城管队员列入巡查网络,增强了土地执法巡查网络对土地动态的预见性、时效性。在巡查过程中,实行土地监察大队、监察中队、国土所、镇村城管队和义务监督员全覆盖,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实现信息互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集中力量拆除违章建筑,筑牢了违法用地第一关口。有的镇通过由镇纪委书记、土地分管镇长、国土所长,对存在违法用地苗头和土地管理较差的村干部进行约谈,起到了事先预防,正确引导,及时掌控的积极效果。

  二是细化全程监管机制。我区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扩展到批前、批中、批后全过程监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挂牌制度。批前坚持项目预审会办,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达不到供地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批后监管,实行定桩放样、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制度,对验收不合格的用地,不予下发土地证书,冻结用地单位在国土部门办理的有关手续(抵押、办分割证等),对发现房地产项目超容积率的单位补交地价,真正形成了“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督”的监察格局,切实改变过去“重批,轻管”局面。

  三是优化三级预警机制。我区构建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警、约谈、问责工作机制。区监察局、国土分局出台了《吴中区实施土地违法预警、约谈、问责办法》。对全区各镇(区、街道)土地使用和耕地保护情况每月进行红、黄、蓝三级预警,红色表示严重,要启动问责机制;黄色表示苗头,启动制止与处罚机制;蓝色代表正常,继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统筹发展

  巩固创建成果

  通过创建活动,我区保增长、保红线和促民生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一是保增长上打好“特色拳”。我区在实行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建设用地预留区指标主要保障规划期内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升级。通过采取供地有保有压、提高供地门槛、鼓励“借天生地”等措施,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保红线上出好“关键招”。我区通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四条“红线”。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任期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问责制。

  三是保民生上练好“基本功”。我区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2006年以来对38个村级小矿山、宕口进行复垦整治,盘活大量集体存量土地,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创造发展空间。规范用好城乡挂钩政策,对闲置的厂房、仓库、学校用地进行重新调整利用,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空间。

  我区通过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活动,促进了土地执法方式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也给地方经济发展方式带来了根本性的转变。一是提高了科学用地水平。通过创建活动,一方面提高了各级干部土地法制观念、法制意识,又提高了科学用地、合理用地水平。吴中区政府近日印发了《吴中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和《吴中区实施土地违法预警、约谈、问责办法》,对全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全区违法用地行为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二是促进了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土地利用由粗放型逐步向节约集约型转变。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方法,创新思路化解发展难题,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促、限、逼、罚”四项措施,引导和促进各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发展空间,重点保障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通过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三是保护了资源生态环境。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区”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使因保护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区域得到经济补偿,进一步增强了全区保护资源生态环境的能力,也抑制了生态保护区依靠“土地财政”发展经济的冲动,促使全区土地保护、国土资源管理更趋规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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