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长期非法排污、下属子公司未做环评就私自生产受到环保处罚并影响到股市临时停牌的浙江升华集团,近日又陷入“土地迷局”的漩涡。有村民爆料说,升华集团多年来采用以租代征的形式非法占用周边三个村的土地超千亩。时过十年,村民仍然不知道被占了多少地,也没有拿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土地补偿款。
村民投诉:升华集团以租代征多年百姓生活无着
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三墩村村民告诉记者说,升华集团是当地最大的化工企业,下属分厂众多,从2000年开始,三墩村、青墩村、钟管村的土地接连被升华集团占地建厂,截至2011年,这三个村子的土地已经所剩无几。然而,令村民纳闷的是,他们从来就不知道村里的土地被占了多少,还剩下多少,也不清楚占地补偿款到底有多少?只是在年底的时候,每人可以领到600元。随着物价上涨,按照年龄划分他们现在每人每年可以领到1000元左右不等的钱款。
已经实际失去了土地的三墩村村民如今只有新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养老保险,生活上基本靠在当地的化工厂打工赚钱,青壮年的月工资在2000元左右,而50岁以上的男人和妇女则很难找到工作,靠搓围巾赚钱,每日也只能挣十几元的“小菜钱”。
青墩村的村民对于土地被偷偷征用的事情意见更大。在村民出示的一份青墩村南庄北组2004年年底分钱的记录上显示,村里将土地租给了升华集团,而老百姓每年分得的各地块土地补偿款总计为每人600元左右,这时分配的原则是按人口和占有土地的系数计算的。到2008年,则采用了平均的形式,人均分配为652元;其中升华集团所属的升强木业支付给青墩村南庄北组的土地款为48545元,升华强磁支付的土地款为20143元,升华集团涂料厂支付的土地款为18049元。
而2009年土地补偿款有所增加,由原来的652元增长到881元。从账面显示,2009年升强木业公司占地有所增加,补偿款也增加到了53905元;其他强磁、涂料厂、大酒店支付的款项只是略有增加。
2010年土地补偿款再次上调,由2009年的881元增加到了1014元/人,在该年度的土地分配表上,升强木业当年支付的款项为60000元,强磁为25011元,涂料厂为22379元。
在村民提供的一份清单上记者见到,升强木业的60000元是这样构成的:土地77.36亩×500元/亩=38680元;早稻米3732斤×1.28元=4776.96元,晚稻米8707斤×1.9元=16543.34元,总计正好是60000元。也就是说,升强木业所占的土地并不是盐碱荒滩,而是村民种植水稻的基本农田,而这些基本农田被占的价格,只有每亩地500元!
更令村民愤怒的是,今年6月3日围堵化工厂之后,村镇领导曾分头找各村的村民谈话,说早在2003年附近三个村子的土地已经卖给了升华集团,现在要补办手续,每亩地的占地补偿款为26000元,而这笔钱中,还要扣除以前分的款项。也就是说,七八年下来每亩地分得的大约五六千元还要扣除,剩下不过20000元左右一亩。村民们不理解,到现在他们也不知道谁占了他们的地,被占了多少地,应该分多少钱。{Npage}
万人签名抗议升华集团污染环境
钟管村的情况和三墩、青墩的情况基本一致,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占了土地而不知道到底补偿了多少,该村村民表示,这地被占的太冤枉了,“简直没办法给子孙后代交代”!在多次找到村镇领导讨要说法未果的情况下,三墩、青墩、钟管的很多村民表示,如果政府不能公开公正的处理,他们将酝酿再次的暴力事件,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记者调查:网上无公示企业、土管部门都称“不清楚”
那么升华集团到底占用了多少土地,有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呢?10月30日记者前往钟管镇土管所进行采访,该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上报材料,并不清楚升华集团土地批复的情况,手里也没有升华集团实际占地的具体情况,如记者需要了解更详细的内容,需要到县一级国土部门了解。
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记者前往德清县国土局采访,却被告知,“负责人不在,不能接受采访。”
故意回避问题,阻碍记者和群众探寻土地使用的真实情况,德清县国土局显然是在与“政务公开”背道而驰。
作为用地方的升华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有对公众公示企业真实的用地情况的义务,不应向股民隐瞒真相,增加股民的投资风险。然而另人遗憾的是,该集团委派负责接待记者的罗坝塘先生也声称,对土地之事不清楚,如需详细资料,需董事长批准后才可以翻阅。
又是一个挡箭牌。一个遮盖幕后真相的托辞!!!
是企业以租代征?还是政府挪用截留土地补偿款?谁该被问刑责?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的占地是要履行严格的招拍挂手续的,首先要先将土地划转为建设用地,然后招标、拍卖,最后才能挂牌出让,而土地部门需将招拍挂的全部过程在网上予以公示,并将土地补偿款全额发放给失地农民方可完成土地出让。
从政府网上公布的数据来看,三墩村、青墩村共有土地3000多亩,如今,这些土地已经基本被化工园区占去了,农民已无地可种。这些失地农民每年靠几百上千块钱的土地租金生活,由于没有任何人与农民签订补偿协议,他们不知道究竟是谁侵占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是谁截留了他们的占地补偿款。
早在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就发出国发[2006]3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从采访资料可以看出,仅钟管镇青墩村南庄北组被占的水田及耕地已超过百亩,如果企业涉及以租代征等违法犯罪行为,企业法人应被问刑责!如果企业办理了合法用地手续,给付了土地征用补偿款,那么这些年来,为啥村民没有一次性拿到征地补偿款,而是像出租一样只拿几百元的租金呢?如果有人涉嫌私自截留挪用了巨额土地补偿款,也该被问刑责!
德清县升华集团用地问题“扑朔迷离”,期待有关部门尽快调查,还事实以真相,给人民一个交代。
记者也将继续跟踪报道!(《记者调查》杂志孙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