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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耕地保护工作鲜活经验可借鉴

2011年11月01日 来源:广东国土资源网

  近日,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检查考核组组长王世元率国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组一行12人,对广东省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领导,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木声、副秘书长罗欧,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耀光、副厅长涂高坤,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审计厅、统计局、林业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省政府汇报会和国家考核组反馈意见会。陈耀光、涂高坤以及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陪同国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王世元对广东省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建立了一系列耕地保护规章制度,积极探索与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明显,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量、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目标顺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均得到认真落实。

  国家考核组认为,广东省耕地保护工作鲜活经验可借鉴,主要突出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培训,强化市县党政一把手的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二是重视基本农田和土地利用规划立法工作,强化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三是加强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制度建设,规范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四是积极推进“三旧”改造,有效缓解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五是强化共同责任,完善执法监管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新途径

  近年来,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三促进一保持”战略,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努力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上水平的过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据统计,2010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4.6万亿,比上一年度增长12.4%。广东以不足全国1/50的土地创造了全国1/9多的GDP。固定资产投资1.61万亿,比上一年度增长20.7%。

  陈耀光介绍,近年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基本目标,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圆满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幸福广东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统筹保障资源和保护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在积极探索实践节约集约用地新途径中,将“三旧”改造作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缓解建设用地需求与土地资源紧缺矛盾、切实保护耕地这一重要举措,使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06年以年,广东省以基本农田整治为重点,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共安排实施省级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39个,总建设规模142.18万亩,计划新增耕地7.33万亩,总投资29.6亿元。共建立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3个,计划建设规模30万亩,已完成18.02万亩;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6个,计划建设规模103万亩,已完成91万亩。

  2008年,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各市、县也先后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了地方政府以及国土、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农业、监察、信访、公安等部门在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在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方面也走在了前列。

  截止2010年底,已完工项目73个,未完工项目37个,未动工项目26个,申请撤消项目3个。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51.04万亩,其中可调整地类699.73万亩,实现了规划目标。

  据悉,佛山、东莞、广州、汕头等市积极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有效调动了农民和集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为全国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耕地保护显成效

  据了解,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2006-2010年,广东省圆满完成了各年度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保护区相对稳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广东省各级政府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相继出台了本地区关于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的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了省、市、县三级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牵头,农业、发展改革、财政、林业、环保、住建、监察、审计、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这些政策规定,有效推进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等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地、依法用地和节约用地的责任意识普遍得到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具体落实。

  二是土地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近五年,广东省共完成补充耕地面积154万亩,耕地储备指标可以保证本轮规划期内实现占补平衡,保证耕地总量平衡。同时,全省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与结构、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足问题,为建设项目少占或不占耕地提供了用地空间。

  三是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明显。通过土地整治工程,广东省耕地质量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得到稳步提升,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步伐,保护和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收到了“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效果;同时,项目区附近农村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还得到了改善,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大规模土地整治还为我省开垦储备了一批旱涝保收、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条件的耕地,建成了一批标准较高的基本农田示范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是违法用地行为得到进一步控制。广东省紧紧把握“刚性执法、严肃查处”的原则,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大、效果好,违法用地行为逐年下降,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形势总体趋好。2008年度全省违法用地宗数和违法用地面积分别比2007年度下降了71.4%和68.7%;2009年度全省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比2008年度分别下降了76.6%和11.9%;2010年全省违法用地面积又比2009年下降了24.1%。

  五是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得到完善。近年来,广东省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制度,并正在逐步进行加以完善,进一步使耕地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耕地保护工作成为体现各级政府政绩的一项常态化考核指标,其中,省政府县级生态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农田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列为关键指标,考核结果直接与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相挂钩。这些政策的出台,完善了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Npage}

  鲜活经验可借鉴

  据了解,国家检查考核组在粤期间,先后听取了广东省政府以及湛江、江门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查看了耕地保护规章制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整治档案、用地报批卷宗、新增费征收凭证等材料,实地核查了湛江雷州市、赤坎区及江门台山市、蓬江区等地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开发补充耕地、补划基本农田、水稻高产示范区、“三旧”改造等项目现场。

  在现场抽查的6个耕地补充项目中,大部分补充地块田块平整,渠系、管道、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到位,耕作条件较好,地块涉及农户满意度较高,补充耕地质量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其中,雷州市基本农田规划指标200万亩,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09.93万亩;台山市基本农田规划指标94.64万亩,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99.29万亩,实际划定基本农田数均大于规划指标。

  期间,国家检查考核组就继续强化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等方面与省政府交换了意见。

  国家检查考核组表示,广东省基本农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明显,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鲜活经验可借鉴。在反馈会上,国家检查验收组认为:

  2006-2010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先后举办了3期由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分管副市长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国土资源管理专题研讨班,有效增强了地方领导干部依法用地意识和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对市县党政一把手进行培训的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2008年,广东省人大颁布实施了《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提升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进一步强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控建设用地规模的刚性管理和整体控制作用。这种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0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目前,全省已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建立了统一数据库,省、市、县、镇、行政村、村民小组6级层层签订新的责任状,并树立标志牌,这项工作在全国比较突出。

  考核组还指出,近年来,广东省积极探索实践节约集约用地新途径,将“三旧”改造作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缓解建设用地需求与土地资源紧缺矛盾、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举措,成效明显;2008年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各市、县也先后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了地方政府以及国土、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农业、监察、信访、公安等部门在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在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方面也走在了前列;广东佛山、东莞、广州、汕头等市积极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有效调动了农民和集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为全国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提供了鲜活的经验。

  王世元指出,广东要继续当好节约集约用地的排头兵,为全国探索出更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好经验。他强调,广东省下一步工作还要在基层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考评制度、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和后期管护、可调整地类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坚守红线做贡献

  林木声表示,国家检查组莅临广东,不仅是对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更是帮助和促进广东今后更好地做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

  林木声指出,最近,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会议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进行集体学习、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土地管理重点工作,下一步,广东省将结合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突出节约优先战略,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继续抓好耕地保护工作。

  据了解,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总结和梳理了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广东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即,以统一思想认识为先导,着力增强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深化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增强耕地保护法制观念;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为抓手,着力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继续研究完善耕地保护评价体系,做好科学发展观耕地保有量指标考核;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着力提高土地综合效益,把土地整治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旧村改造,以及提高林木覆盖率、治理水土流失等工作结合,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以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为契机,着力调动耕地保护积极性,加快研究出台全省耕地保护补贴办法和措施,增加耕地保护任务重点地区基层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户收入;以土地执法监察为保障,着力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切实把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陈耀光表示,省国土资源厅将结合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结合国家检查验收组的反馈意见,认清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现状和当前工作形势。

  陈耀光坚定地说,有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有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一定能够妥善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将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建设用地审查、土地执法监察、“三旧”改造、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发补充耕地经营管理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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