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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230亩土地有去无回

2009年04月07日 来源:珠海新闻网 

 因人手不够,将230亩土地交给村委会临时代管,不料二十年来村委会再不归还。白蕉镇灯三村三个村民生产队上百名群众联名向本报投诉,怒斥村委会是“老赖”。镇政府信访办办公室则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村委会连续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应视为村委会所有。

  村民提交投诉材料中,1962年,当地三个生产队响应政府号召,围海造田230亩,并一直耕种至1980年。当时因劳动力不足,土地处于荒废状态,为避免浪费,生产队干部于是将这些土地交给村委会临时管理,并未签订任何合同,只打算等以后人口上来再收回耕种。1995年,原来没人种的土地又变成了“香饽饽”,村民要求村委会归还230亩地,没想到村委会拖到至今不还,这一拖就是29年。

  拿不回土地,生产队队长因此成了众矢之的,遭到质疑。东六二队原队长吴添更就因为没能从村委会要回土地,被迫辞职下台,“这是我人生一大憾事”,吴添更说。现任生产队队长则坦承,拿回土地已经成了他们目前主要的工作,“要不然村民不答应”。村委会拒绝就此事作出回应。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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