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宾川县耕地总量达77.2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63.15万亩,确保了最低耕地保有量红线和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完善制度保护耕地。自2004年起,宾川县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四个相关文件,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和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为耕地保护提供制度上保障。
强化用地审批管理。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能利用荒地的,不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占用好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认真落实“占补平衡”措施,实行“占一补一”。
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保护耕地责任考核体系,编制了《宾川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与各乡镇签订了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县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了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与保护率不变。
积极落实征地补偿。在征用土地时,严格按《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落实补偿安置费,并实行征地补偿公告、安置公告、补偿登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