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龙潭镇万坪村7社村民林德发,从2008年开始多次到镇政府、区群工局、区农林局和区纪委反映,称万坪村7社违反政策规定收回其儿子的那份承包地,要求享受其儿子的那份土地的承包权、国家补贴资金和荒芜补偿等。区、镇级相关单位和部门深入调查了解、真情调解,做到“情”“理”“法”结合,成功地调处了这起困扰多年的土地承包纠纷。
龙潭镇、村干部多次深入调查、研究并组织调解
2008年林德发到龙潭镇政府反映,称其儿子的那份承包地被农业社违规收回,没有享受到粮食补贴,要求归还土地并享受各项国家补贴资金。龙潭镇政府在收到林德发的诉求后,高度重视,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亲自带领农业、司法所等部门的同志,深入到万坪村7社调查了解纠纷事由及其过程。经查明,2003年林德发因儿子林国生大学毕业已分配工作,口头申请将儿子林国生的那份承包地交回农业社安排,后经社员代表会、群众大会讨论决定同意林德发口头申请,将该份土地收回并安排给其他农户耕种。该农业社的村民代表和知情群众均证实当时林德发有口头申请交回土地的行为。在2003年后的连续两年,林德发还收取过耕种该份土地的农户的资金来上缴国家税费。2008年因该份承包地粮食直补款的受益问题发生纠纷,林德发称他没有口头申请,而是农业社在没有经他同意的情况下收回了其儿子那份承包土地,要求农业社归还其儿子的那一份承包土地,并享受该份土地的国家补贴。
龙潭镇政府在多方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为虽然当时没有林德发本人的书面申请,但林德发是自愿把该份土地交回农业社的,农业社没有违反规定收回土地。因此,2008年龙潭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林德发和万坪村7社进行沟通、协商,并形成了处理意见:2003年农业社并没有强行收回林德发儿子的那份承包地,而是林德发口头申请自愿将那份承包地交回农业社的;因工作失误,农业社收回土地后没有及时更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田块登记,村、组应及时予以更改。林德发不服,继续上访。
区农林、财政等部门介入调解
在镇政府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林德发继续到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纪委等单位上访。区农林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也深入到万坪村7社调查了解,询问当时的村民代表和知情群众,所了解到的情况和镇政府调查的情况完全一致。区财政局、农林局等相关领导多次与林德发沟通、协商,但林德发依然不服。2011年4月,由区农林局罗定源局长牵头再次进行调解,龙潭镇分管大调解的党委副书记、司法、大调解、综治等部门负责人和万坪村两委、万坪村7社社长以及村民代表均到场参加,调解会上林德发再次称其没有口头申请,是村民代表和群众在撒谎。林德发仍然不服,调解未成功。
龙潭镇调整思路,“情”“理”“法”结合
2011年4月底,龙潭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在听取整个纠纷的调解处理过程情况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镇党政主要领导反复研究,审时度势、综合考虑,调整调解思路,制定了妥善处理此纠纷的方案。2011年5月初,万坪村两委做好农业社和耕种该份土地的农户的思想工作,于5月23日将该份承包地归还林德发耕种,做到了“情”“理”“法”的结合,贯彻落实好国家土地承包政策。
龙潭法庭积极参与,促成息诉息访
2011年5月底,林德发在收回该份承包地后,到区群工局上访,称归还的土地杂草多无法耕种,并且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栽秧时机,要求农业社给予赔偿。6月初,林德发又到龙潭法庭起诉万坪村7社,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000元。龙潭法庭经过调查了解整个纠纷的原因及调解过程后,积极主动地做林德发的思想工作,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林德发的思想问题,最终由龙潭法庭委托龙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林德发还承诺此纠纷到此了结,不再上访。
林德发与万坪村7社的这一起困扰多年的土地承包纠纷,在区纪委等单位的领导和指导下,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和万坪村两委深入调查了解,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反复地沟通、说服、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息诉息访,做到了“情”“理”“法”结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