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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关键是协调发展

2008年12月21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电(记者 张云龙、刘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世界瞩目。但是,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在城市。有的地方甚至“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与国家形象很不相称,与经济发展很不适应,与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要求很不相符。从战略高度提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改变这一现状的高瞻远瞩和坚定决心。

    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着眼点是“新”,关键在于协调发展。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反之,城乡差距过大,就容易出现问题。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放任城乡差距扩大,忽视农村发展,导致经济衰落,社会动荡,教训极为深刻。

    城乡协调发展,是化解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深层次矛盾的良方。当前,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二元结构的影响,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的发展过多依赖于投资和出口,造成能源紧张和环境破坏;耕地减少,农民种粮积极性受挫,物价出现周期性的上涨。必须加强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启动广阔农村的巨大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由第二产业拉动为主转变为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带动,才能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城乡协调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没有8亿农民的小康,就不是全面的小康;没有农村社会的和谐,更不是我们追求的和谐。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涣散,农民民主权利缺乏保障,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干群冲突等恶性事件,已经影响到全社会的安定团结,这些都需要通过协调发展来解决。

    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要求各地在产业布局,城乡规划等方面统筹考虑;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城乡协调发展尤其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保障农民权益;同时要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和引导干部转变观念,深入农村,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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